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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加《病理科设置与管理规范》的讨论

Dr_Lu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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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10-31 17:22|举报|关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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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政司正在制定《医疗机构病理科设置与管理规范》,目前正向各省医政处征求意见,请大家到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yzs/s3578/200810/38125.htm下载《医疗机构病理科设置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并仔细阅读。

本管理规范为一纲领性文件,只限定原则,通常不涉及很具体的细节。

个人觉得有几点必须明确:

一、所有离体标本必须及时、完整送病理科做病检查

二、每个医疗机构只能设一个病理科

三、非病理科医生不能发病理报告、包括细胞学报告

四、病理大夫的工作量?不能单纯以医院床位数衡量

五、什么人才能获得病理医师资格?什么人才能做病理科负责人?

六、病理科应具备哪些硬件和软件条件?比如只有1-2间房、一台切片机和几个玻璃缸、1-2个人、又做诊断又做技术、或年外检量还不到1000例,这些病理科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大家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发到我的邮箱youthbl@sohu.com,您的意见经过归纳整理后,将通过病理学分会和中国医院协会反馈给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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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lcp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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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    发表于2008-11-16 23:12: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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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abc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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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    发表于2008-11-16 21:25: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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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呼吁提高病理人员的劳保待遇!二甲苯、甲醛的危害已尽人皆知,可长期处于此环境中的病理人员的劳保待遇却无人重视,至少应像影像科人员一样享受"经常性毒物接触补贴和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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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七日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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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楼    发表于2008-11-16 20:17: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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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跟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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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    发表于2008-11-15 21:20: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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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病理科负责人要求太低,大专以上,中级就行,对二级以下医院是的,对以上的医院也是这样有损病理科档次。好象里面内容看起来有点乱,不很清晰的感觉。也许今天我的脑子混。各位老师多多出主意,这可关系我们病理人的世世代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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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dgkin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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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楼    发表于2008-11-15 18:31: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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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地区病理中心是好提议,可以提高诊断水平.但有个问题,费用如何计算?要进一步检查如何收费?如果诊断出错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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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让疾病明明白白。

abin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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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楼    发表于2008-11-15 13:56: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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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说得好。

政策和待遇不是等来的,是争取来的,可以通过合法手段,用“有理、有利、有节”的方式争取正当利益。

打铁先要自身硬,提高自身水平最重要,如果现状不满意,可以跳到政策和待遇好的单位,甚至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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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lym0315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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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楼    发表于2008-11-14 22:17: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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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Dr_Lu ,我们会在期盼利好政策的同时,也不忘苦练内功的。明天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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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S99122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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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楼    发表于2008-11-14 22:14: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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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顶顶。湖南省病理质控中心也讨论了意见稿,但是没有明确将毒物处理和待遇问题提出细则。我认为强制性取消福尔马林固定标本就万事大吉了。不用投资废物处理仪,不用申请补贴,不用怀孕是调离岗位了。不用老了得癌症了。。。。。。

有了这么大的用量,生产厂家就会便宜卖固定液了。我们就解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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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S99122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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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楼    发表于2008-11-14 22:09: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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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顶顶。湖南省病理质控中心也讨论了意见稿,但是没有明确将服务处理和待遇问题提出细则。我认为强制性取消福尔马林固定标本就万事大吉了。不用投资废物处理仪,不用申请补贴,不用怀孕是调离岗位了。不用老了得癌症了。。。。。。

用了这么大的用量,生产厂家就会便宜卖固定液了。我们就解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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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in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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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楼    发表于2008-11-14 19:18: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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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可能会成立一个全国病理质量管理(控制)中心,再由病理质控中心制订诸如各级病理科房间要求、硬件、设施、人员配备等,以及医疗、生物安全、有害补助、健康体检等细则。各省也会成立质控中心,各省也可制订当地的细则对病理科进行检查。质控中心向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检查结果与医院评级、院长政绩挂钩,这样才能重视病理科问题,改善病理科条件。检验科和输血科之所以在近两年发展很快,就是通过这个途径实现的。”

这相当于浙江省目前的管理模式的改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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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红了1970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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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楼    发表于2008-11-13 21:54: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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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理科环境对于病理工作者是无形的伤害,但目前即没有有效的防护措施,更没有适当的卫生补助,对于长期处于空气中弥漫着二甲苯 甲醛有毒气体的环境中工作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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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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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荷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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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楼    发表于2008-11-13 21:49: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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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卢博士!让我们一起为病理科的未来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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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

海浪信使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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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楼    发表于2008-11-13 12:05: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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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Dr_Lu在2008-11-12 23:06:00的发言:

 现把最新进展向大家作一汇报

今天下午在北京协和医院病理科会议室,北京市十几名病理专家,以及北京市卫生局一位领导,对《规范征求意见稿》逐条进行了讨论,讨论中整合了各地病理学会以及本网站提出的意见。讨论稿将提交卫生部,由他们再征求其他方面的意见,修改和颁布。

作为一个纲领性文件,大家在网上提出的各种具体要求不可能写进去,只会对最重要的方面作出规定,大家可参照一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或卫生部已经出台的其他管理办法。

与本规范相配合的,应该还会另有一个解释和执行细则。

卫生部可能会成立一个全国病理质量管理(控制)中心,再由病理质控中心制订诸如各级病理科房间要求、硬件、设施、人员配备等,以及医疗、生物安全、有害补助、健康体检等细则。各省也会成立质控中心,各省也可制订当地的细则对病理科进行检查。质控中心向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检查结果与医院评级、院长政绩挂钩,这样才能重视病理科问题,改善病理科条件。检验科和输血科之所以在近两年发展很快,就是通过这个途径实现的。

关于病理科的地位问题,卫生部绝不会出面说某一个学科重要,别的学科不重要。另一方面,即使把病理科规定为“临床科室”,如果没有具体的改进措施,病理科的地位也不会真正提高。看看目前医院里,也并不是所有的临床科室都受到重视的,临床科室之间,地位相差也十分悬殊。不如抛去虚名,做一些能真正提高病理科地位的事情。

大家一起为病理科的未来努力吧!

感谢卢博士的及时通报!期盼能够早日见到终稿!大家的讨论也非常的热烈,我想最重要的一点还是要提高我们自身的水平和能力!当我们不能改变我们目前的工作状况时我们可以选择适合我们的工作环境!毕竟人员的流动在目前是不受特别受控制的!人才的流失不是每个医院领导都能够坐视不理的!还是要靠我们自己的力量来改变自己的环境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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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有选择的时候,不是选择正确的,而是选择不让你后悔的!

Dr_Lu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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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楼    发表于2008-11-12 23:06: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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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于 2008-11-12 23:07:00 编辑

 现把最新进展向大家作一汇报

今天下午在北京协和医院病理科会议室,北京市十几名病理专家,以及北京市卫生局一位领导,对《规范征求意见稿》逐条进行了讨论,讨论中整合了各地病理学会以及本网站提出的意见。讨论稿将提交卫生部,由他们再征求其他方面的意见,修改和颁布。

作为一个纲领性文件,大家在网上提出的各种具体要求不可能写进去,只会对最重要的方面作出规定,大家可参照一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或卫生部已经出台的其他管理办法。

与本规范相配合的,应该还会另有一个解释和执行细则。

卫生部可能会成立一个全国病理质量管理(控制)中心,再由病理质控中心制订诸如各级病理科房间要求、硬件、设施、人员配备等,以及医疗、生物安全、有害补助、健康体检等细则。各省也会成立质控中心,各省也可制订当地的细则对病理科进行检查。质控中心向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检查结果与医院评级、院长政绩挂钩,这样才能重视病理科问题,改善病理科条件。检验科和输血科之所以在近两年发展很快,就是通过这个途径实现的。

关于病理科的地位问题,卫生部绝不会出面说某一个学科重要,别的学科不重要。另一方面,即使把病理科规定为“临床科室”,如果没有具体的改进措施,病理科的地位也不会真正提高。看看目前医院里,也并不是所有的临床科室都受到重视的,临床科室之间,地位相差也十分悬殊。不如抛去虚名,做一些能真正提高病理科地位的事情。

大家一起为病理科的未来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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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果山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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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楼    发表于2008-11-12 22:06: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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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在病理科工作了,就知道病理工作人员的苦水了。强烈要求对病理科的硬件有明文规定。包括提高病理收费,工作环境,提高工作人员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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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lym0315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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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楼    发表于2008-11-12 21:15: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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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61楼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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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f314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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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楼    发表于2008-11-12 21:12: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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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病理设备要向其他科室一样保持及时更新;对取材医师要有硬性的防护措施;在就是提高病理医师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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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者有道

zcf314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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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楼    发表于2008-11-12 21:08: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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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小荷在2008-11-3 0:39:00的发言:

 http://www.ipathology.cn/forum/forum_display.asp?keyno=67247

应该加上一条,准备做妈妈的病理医生,应该让她们远离取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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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新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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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楼    发表于2008-11-12 20:25: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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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在病理科工作了,就知道病理工作人员的苦水了。强烈要求对病理科的硬件有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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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jiajindie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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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楼    发表于2008-11-12 15:40: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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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abin在2008-11-10 18:07:00的发言:

 我只提一条:

病理工作者到底是临床还是医技。

不要在利用到病理医生时(打官司,推脱责任等情况下),说你们是金标准。在利益面前,说你们是医技,应当为临床服务。

在我们医院,病理医生和影像科医生穿浅蓝色工作服,临床医生穿白色工作服。

没有处方权,什么都归在医技,甚至属于医技科管理,主任也是卫校检验班毕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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