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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加《病理科设置与管理规范》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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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10-31 17:22|举报|关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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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政司正在制定《医疗机构病理科设置与管理规范》,目前正向各省医政处征求意见,请大家到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yzs/s3578/200810/38125.htm下载《医疗机构病理科设置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并仔细阅读。

本管理规范为一纲领性文件,只限定原则,通常不涉及很具体的细节。

个人觉得有几点必须明确:

一、所有离体标本必须及时、完整送病理科做病检查

二、每个医疗机构只能设一个病理科

三、非病理科医生不能发病理报告、包括细胞学报告

四、病理大夫的工作量?不能单纯以医院床位数衡量

五、什么人才能获得病理医师资格?什么人才能做病理科负责人?

六、病理科应具备哪些硬件和软件条件?比如只有1-2间房、一台切片机和几个玻璃缸、1-2个人、又做诊断又做技术、或年外检量还不到1000例,这些病理科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大家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发到我的邮箱youthbl@sohu.com,您的意见经过归纳整理后,将通过病理学分会和中国医院协会反馈给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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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发表于2008-12-24 19:38: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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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机构临床病理科管理办法》将于近期颁布,请大家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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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发表于2008-11-12 23:06: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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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于 2008-11-12 23:07:00 编辑

 现把最新进展向大家作一汇报

今天下午在北京协和医院病理科会议室,北京市十几名病理专家,以及北京市卫生局一位领导,对《规范征求意见稿》逐条进行了讨论,讨论中整合了各地病理学会以及本网站提出的意见。讨论稿将提交卫生部,由他们再征求其他方面的意见,修改和颁布。

作为一个纲领性文件,大家在网上提出的各种具体要求不可能写进去,只会对最重要的方面作出规定,大家可参照一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或卫生部已经出台的其他管理办法。

与本规范相配合的,应该还会另有一个解释和执行细则。

卫生部可能会成立一个全国病理质量管理(控制)中心,再由病理质控中心制订诸如各级病理科房间要求、硬件、设施、人员配备等,以及医疗、生物安全、有害补助、健康体检等细则。各省也会成立质控中心,各省也可制订当地的细则对病理科进行检查。质控中心向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检查结果与医院评级、院长政绩挂钩,这样才能重视病理科问题,改善病理科条件。检验科和输血科之所以在近两年发展很快,就是通过这个途径实现的。

关于病理科的地位问题,卫生部绝不会出面说某一个学科重要,别的学科不重要。另一方面,即使把病理科规定为“临床科室”,如果没有具体的改进措施,病理科的地位也不会真正提高。看看目前医院里,也并不是所有的临床科室都受到重视的,临床科室之间,地位相差也十分悬殊。不如抛去虚名,做一些能真正提高病理科地位的事情。

大家一起为病理科的未来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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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发表于2008-11-09 20:55: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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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于 2008-11-10 07:58:00 编辑

12日北京市专家将开会讨论,界时有卫生局领导参会。大家在此发表的观点,以及发到我邮箱中的邮件,一定会代为传达,请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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