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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政司正在制定《医疗机构病理科设置与管理规范》,目前正向各省医政处征求意见,请大家到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yzs/s3578/200810/38125.htm下载《医疗机构病理科设置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并仔细阅读。
本管理规范为一纲领性文件,只限定原则,通常不涉及很具体的细节。
个人觉得有几点必须明确:
一、所有离体标本必须及时、完整送病理科做病检查
二、每个医疗机构只能设一个病理科
三、非病理科医生不能发病理报告、包括细胞学报告
四、病理大夫的工作量?不能单纯以医院床位数衡量
五、什么人才能获得病理医师资格?什么人才能做病理科负责人?
六、病理科应具备哪些硬件和软件条件?比如只有1-2间房、一台切片机和几个玻璃缸、1-2个人、又做诊断又做技术、或年外检量还不到1000例,这些病理科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大家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发到我的邮箱youthbl@sohu.com,您的意见经过归纳整理后,将通过病理学分会和中国医院协会反馈给卫生部。
我们医院,病理医生和影像科医生穿浅蓝色工作服,临床医生穿白色工作服。
不知abin所指是哪家医院,这样的规定真是滑稽,这样的领导真是好笑。对医院的科室设置有点常识没有?
如果说医生、技术员、护士三种工作服可以有分别,但是都是医生,不同的科室竟然没有统一的工作服?在全国全球也是独树一帜吧?
看到这个帖子里大家对工作环境污染高度注意的说法,让我想起我在原来单位时候,当时是三甲医院审查之前,为了达到评定标准所说的室内甲醛和二甲苯的浓度要求,当地的防疫部门来了,在我们临时紧急大量的通风的情况下(室外零下30左右,我们窗户大开,排风扇高速档),当人家的测试仪器,到了封片子的地方,还是报警了---------意味着超标了。我们主任出面让人家给一个正常的报告。
我也能理解领导的想法,当时是风口浪尖,任何一个科室个某一个项目不达标,可能直接影响医院的三甲的级别。当时是院领导死命令的,任何人出问题,任何人兜着。我想主任也不想拿自己的的乌纱帽开玩笑,所以,顺利通过评定。
gertie2010 离线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节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使用或产生有害因素的各类用人单位。
…
表1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
序号 |
中文名 CAS No. |
英文名
|
最高容许 浓度 (mg/m3)
|
时间加权 平均容许 浓度 (mg/m3)
|
*短时间 接触容许 浓度 (mg/m3)
|
19 |
丙酮67-64-1 |
Acetone |
- |
300 |
450 |
57. |
二甲苯(全部异构体) 1330-20-7;95-47-6; 108-38-3 |
Xylene(all somers)
|
- |
50 |
100 |
130 |
甲醛50-00-0 |
Formaldehyde |
0.5 |
- |
- |
235 |
石腊烟 8002-74-2 |
Paraffin wax fum |
- |
2 |
4 |
247 |
松节油8006-64-2 |
Turpentine |
V |
300 |
|
说明
本标准除第2 章外均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为保护人体健康,改善和控制室内空气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联合起草小组起草。 本标准于2002年11月19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
序号
参数类别
参数
单位
标准值
备注
1
物理性
温度
℃
22~28
夏季适用
16~24
冬季适用
2
相对湿度
%
40~80
夏季适用
30~60
冬季适用
3
空气流速
m/s
<0.3
夏季适用
<0.2
冬季适用
4
新风量
m3/h.人
30
5
化学性
二氧化硫 SO2
mg/m3
0.15
1小时均值
6
二氧化氮 NO2
mg/m3
0.24
1小时均值
7
一氧化碳 CO
mg/m3
10
1小时均值
8
二氧化碳 CO2
mg/m3
室外空气以上1260
8小时均值
9
氨 NH3
mg/m3
0.20
1小时均值
10
臭氧 O3
mg/m3
0.16
1小时均值
11
甲醛 HCHO
mg/m3
0.1
1小时均值
12
苯 C6H6
mg/m3
0.11
1小时均值
13
甲苯 C7H8
mg/m3
0.2
1小时均值
14
二甲苯 C8H10
mg/m3
0.2
1小时均值
15
苯并[a]芘 B(a)P
ng/m3
1
日平均值
16
可吸入颗粒 PM10
mg/m3
0.15
日平均值
17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mg/m3
0.6
日平均值
18
生物性
细菌总数
cfu/m3
2500
依据仪器定
19
放射性
氡 Rn
Bq/m3
400
年平均值
关于<医疗机构病理科设置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其第四章 《安全管理》用8个子项对病理科的环境安全进行了说明,用意很好。但是我注意到其中绝大部分(8项中的7项)都是阐述的病理科怎么进行生物安全防护,对病理科有机溶剂挥发污染问题似乎有待进一步明确。
我们来看一下生物安全防护的定义:
《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3.1-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biosafety protection for laboratories
实验室工作人员所处理的实验对象含有致病的微生物及其毒素时,通过在实验室设计建造、使用个体防护装置、严格遵从标准化的工作及操作程序和规程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象侵染,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其污染。
长期以来,对于病理科的生物安全防护一直都是被忽视甚至遗忘的,现在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规范化的意见,非常具有建设性。不过,在病理实验室的分级定义上是否可以进一步明确,以增加可操作性。
同时,病理科一直存在比较严重的有机溶剂挥发污染问题,这是作为病理科医技人员可能更为关心的问题。取材室、染色封片等技术室,工作时间室内甲醛和二甲苯浓度普遍严重超标(相关测试结果将另行分析说明),外排废气也基本没有进行必要的处理而直接排放。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全称: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于2004年6月在其153号出版物中,将甲醛确定为第1类致癌物质-对人致癌物。
征求意见稿只用了1条进行了简单的说明:医疗机构病理科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做好和加强有害样品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关于卫生部有关规定,目前主要有以下两个文件依据:
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既然生物安全方面列出了三个规范,那么对于病理科非常重要的有害样品的预防与控制,以上两个规范是否可以建议在<医疗机构病理科设置与管理规范>进行体现,这样各级医院病理科在需要医院投入资金改善科室空气污染问题时可以据理力争,而且改造的效果也有验收的标准。
另外,外排废气应该使用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后排放,以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06
以上个人管见,抛砖引玉吧!
关于什么样的人可以担任病理科主任
什么样的人担任病理科负责人,都是困难,主要是没有明确的标准。目前我们存在的问题是,不是没有好的领导,而是没有好的制度。《规范》中对病理科负责人的标准明显过低,不利于病理学科的发展。中国之大,各地发展也不平衡,技术水平和人力资源也相差甚大,一个规范的出台要照顾到全国发达和不发达地区,可以理解。但病理专业的重要性应从上级部门、从现在就应该有所加强,出台一个维持现有状态的病理科规范,虽然具有可操作性,但明显不利于改变病理科的现状以及病理专业建设和发展。
现在病理科实行的科主任负责制,除了负责病理科行政管理工作以外,其中很重要的因素是它是个人学术地位和学术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科主任位置的学术地位要高于管理地位,使许多专家学者争取或不愿放弃科主任的位置。实际上管理学和病理学是两种不同的学科,许多专家本来可以在学术上发挥其更大地作用,但由于科主任的行政岗位要分散他们许多精力、消耗他们的许多时间,使其在学术和管理之间徘徊,两者都不愿放弃,其结果是两者都做得不令人满意(也有做得比较好得)。
因此,建议在病理专业设立首席专家岗位,建立和完善病理科学术和管理制度,制定首席专家的标准和实施细节,使病理专业学术和管理岗位分离。首席专家可以是本单位的,也可以是区域性的,一个单位多个或是多个单位一个。这样可以解决病理专家资源的短缺,满足基层病理科的需要,又可以改善人事关系,提高病理专家社会地位、学术地位和经济收入,促进病理学科的发展,使更多学者有时间和精力去从事病理学术问题、著书和培养年青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