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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连载)爱,永不止息(全文完)

颦颦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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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2-14 20:24|举报|关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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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为本人网络试爪之处女作,不为出名,不为牟利,只为练笔。各位看客,喜欢的就瞄几眼,不喜欢,也甭撇砖头和臭鸡蛋。平生为懒惰之人,不喜欢被催促,一日三更,可能,三日一更,没准儿。故,猴急的,还是别看了。本帖谢绝灌水,谢绝互殴。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一)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

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

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

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爱是永不止息。

《圣经》中的爱,让人无限神往。

爱,真的可以永不止息?

(二)

我和彦锐的故事,要从母亲去世的深秋开始说起。

那一年的秋天,发生了很多事,而那一年的秋天,也比往年来的更早,更突然。

而最突然的,莫过于母亲的离开。

其实,母亲的身体,在我读大学那年开始已经一年不如一年。在我大学毕业这一年,身体已是油尽灯枯。只是,没想到,一直靠输血一次次挺过来的母亲,还是没能熬过那个秋天。最终,拉着我的手,唤着我的乳名,不舍的离去。

母亲离开那一年,我24岁,刚刚跨入一所名校就读研究生。

24岁之前,因为有母亲的一路陪伴,虽然生活不算富裕,但幸福却一点不比别人少。小家碧玉,无忧无虑。

24岁之后,没了母亲的支撑,各种问题接踵而至,脸上的泪还未干,就要握紧拳头,迎击群狼的贪婪围攻。

小家碧玉无忧无虑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家乡有一种带刺的野草,其貌不扬,浑身是刺,却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葎草花。

它的生命力极其顽强,漫山遍野,无处不生。小时候随父母下田,总会沾得一身一头,扎在身上刺刺的,痒痒的。小小的一颗,荆刺遍布,不经意触到,竟扎得手指微痛,瞬间血珠儿绽放。

众人皆厌,唯母亲却是极爱它。她说,莫看它小小一颗,丑陋又多刺,却最是坚强。

刚出生的我,又黑又瘦,满脸褶子,哭起来小猫一般。祖母看了我一眼,随手就把我扔回父亲的怀里,丢下一句,怎么这么难看。此后,再不多瞧我一眼。

偏我生下来又多病,刚来到这个世上,就在医院住了整整一个月,直至满月才见到医院白墙外的阳光。母亲怕我养不大,决意要给我起个有寓意的名字,故又想起了最喜欢的葎草。但是,父亲说,葎草,绿草,程绿草,多难听,女孩子家家的,将来叫出去没法见人。僵持不下,只好各让一步,去掉花花草草,单名一个“聿”字,程聿,小名草儿。

程聿,一个颇为中性的名字。以至于只看我的名字,多数人会以为我是个男人。

除了彦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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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于 2011-01-27 11:07:0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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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颦颦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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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发表于2009-12-28 12:29: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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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于 2009-12-28 12:29:00 编辑  
(二十六)

虽然,我很同情她们,但是如果涉及到我所在乎的人,我仍然会很在意。我有一次问彦锐,有没有去找过小姐,彦锐说,没有。我知道彦锐不会骗我,他是处女座的男子,对爱情和性,都有着近乎完美的追求。追他的女人中,漂亮的女人有一个加强排,但不是气质不好,就是性格不好,又或者有着这样那样的无法忍受的缺点,总之,都不能入他的法眼。唯独有一个,让他念念不忘,这是后话。

彦锐爱车,大街上跑的各种车,一瞥之下就能说出牌子。我对车,却一窍不通。不仅如此,还晕车晕的厉害。如果可以叫做车的都算上,按级别来划分,越高档的车,越是晕,而且狂吐不止。这样算来,我只有在坐牛车和马车之类最原始的“车”时,才不会晕。

对于找小姐这种事,为了表达我的观点,而又不好说的过于直白,我只好拐了一个好大的弯,做了一个比喻,希望彦锐能懂。我说,女人就像汽车厂里出产的各种车,有高档的,有低档的,有外形漂亮但开起来却不舒适的,有外形不起眼开起来却很顺手的,当然也有折中的。外形既漂亮而性能又好的名牌车,却不是谁都能开得起的。大多数普通人,在没有拥有自己的车之前,会选择坐公交车,但谁都知道,公交车每天有数不清的人上上下下,每个人都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过客,有时候运气不好,也许还会在车上遭遇小偷、抢劫、爆炸、自 燃等等,所以,公交车,还是少坐或不坐的好,还是骑自行车,自行车最安全......

我滔滔不绝的说了一大段之后,歪着头问彦锐,你的,明白?

彦锐是何等聪明的人,当然知道我在说什么。他无奈的掐了掐我的脸,笑嘻嘻的说,“知道了,公交车勿上。不过,你该算是哪种类型的车?”彦锐故作研究状,盯着我从头到脚的打量。我气的直翻白眼,恨恨的刓了他一眼。

彦锐说,之前在社会上应酬的时候有很多机会,他若有那心思,早就从容就义了,还轮到我在他面前绕着弯子提醒。

彦锐又说,男子汉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有些违背本心的事情,就是刀架在脖子上,也不能做,哪怕会因此得罪某些人。

彦锐还说,丫头,以后和我说话不要绕弯子,有些事,如果能说,我一定会坦白告诉你,但如果是我不想说的,凭你的小聪明,任你怎么设圈套,也不能套出我一句话,别忘了哥是干嘛的。

是的,我昏了头,竟然忘了彦锐是律师,这世上的事,恐怕多数在他眼里,都跟镜子一样清楚。我在心里恨恨的鄙视了自己一下,要是有笔的话,应该在一边脸上写上“丢”,另一边脸写上“人”,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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