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卫生发展存在六个“不协调” | |
2009年01月09日 19:34:26 来源: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1月9日电(记者周婷玉)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9日在2009年全国卫生工作会上指出,我国卫生发展中存在的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不适应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突出问题,概括起来有六个“不协调”。
高强指出,一是卫生事业发展与经济发展不协调,卫生事业长期滞后于经济和其他社会事业发展;二是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不协调,疾病预防工作薄弱,一些严重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三是医疗服务与医疗保障不协调,医疗保障发展滞后,城乡居民医药费用负担沉重;四是城乡、区域卫生发展不协调,农村与城市、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以及不同人群之间的卫生服务质量、水平和可及性差距加大;五是中西医发展不协调,中医药发展滞后,服务领域逐渐萎缩,特色、优势逐步淡化;六是公平与效率不协调,注重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忽视了维护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注重了提高服务效率,忽视了维护卫生公平。
高强认为,对于这些问题,既不能因为卫生事业快速发展而忽视,也不能由于发展中存在某些不协调而否定取得的成绩;既不能由于少数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存在某些问题而看不到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良好风貌,也不能忽视队伍建设和服务管理中存在的缺陷;既不能对体制机制上存在的弊端缺乏清醒的认识,也不能由此对改革发展产生怀疑。
“这些不协调是改革发展进程中的问题,有些难以完全避免。如果不改革,可能不存在这些问题,但原有的问题永远不能解决。”他说,“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已经阻碍了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必须下力量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