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页/13条首页上一页1下一页尾页
回复:13 阅读:3786
值得讨论一下的问题

liuyong 离线

帖子:213
粉蓝豆:517
经验:218
注册时间:2006-09-20
加关注  |  发消息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1 20:52|举报|关注(0)
浏览排序[ 顺序 逆序 楼主 支持 精彩 ]  快捷回复
值得讨论一下的问题图1
名称:图1
描述:图1
标签:
0
添加参考诊断
×参考诊断
  

卜算子 离线

帖子:153
粉蓝豆:28
经验:154
注册时间:2006-10-18
加关注  |  发消息
1 楼    发表于2006-12-01 21:48:00举报|引用
返回顶部 | 快捷回复
 记老师看见有点难过---
0
回复

abin 在线

帖子:7416
粉蓝豆:6014
经验:11787
注册时间:2006-10-08
加关注  |  发消息
2 楼    发表于2006-12-01 23:46:00举报|引用
返回顶部 | 快捷回复

 很可惜,那天电脑坏了,没听到纪老师的课。但陈国璋的课我听过,也有他的讲义——丝哥芽上传的诊断标准已经很清楚了。查阅其他资料,也有把乳头状结构作为诊断标准之一的,但陈国璋认为,这不是诊断的必要条件。

浸润不是诊断条件,其中一个例证就是:乳头状微小癌(papillary microcarcinoma)。

以上认识不知对否?请刘老师及广大朋友指正!

0
回复
signature

华夏病理/粉蓝医疗

为基层医院病理科提供全面解决方案,

努力让人人享有便捷准确可靠的病理诊断服务。


party 离线

帖子:92
粉蓝豆:2
经验:92
注册时间:2006-11-28
加关注  |  发消息
3 楼    发表于2006-12-05 21:30:00举报|引用
返回顶部 | 快捷回复

 疾病的诊断是依据诊断标准,

应该不是专家级的大师经验.

说的对极了!!

0
回复

197 离线

帖子:4781
粉蓝豆:803
经验:5032
注册时间:2006-09-12
加关注  |  发消息
4 楼    发表于2006-12-06 22:52:00举报|引用
返回顶部 | 快捷回复

 也说两句,图个热闹,呵呵。

每个部位不同肿瘤,其诊断标准各不相同;尽管大同小异,有时是失之毫厘,谬之千里。浸润与恶性关系密切,但不是100%的因果关系。比如,早期恶黑可能不一定能看到浸润;有些浸润不等于恶性,如涎腺混合瘤侵犯包膜。

刚刚没有书在一边参看,凭记忆和印象是:一些书和一些专家认为,乳头状癌的诊断是凭肿瘤结构和形态,特别是核的形态(因此,有种滤泡型乳头状癌);滤泡癌则血管浸润、包膜浸润是诊断依据。

诊断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经验的总结,特别是大师们经验的总结,所以,难免会把大师们的经验当诊断标准(土土的想来,比没有标准强,),当然,不能要求大师们说得要100%正确,莫非他们都是神仙下凡。

0
回复
signature
“人生没有彩排,每一天都是现场直播”

zhongshihua 离线

帖子:1608
粉蓝豆:0
经验:1651
注册时间:2006-09-11
加关注  |  发消息
5 楼    发表于2006-12-07 09:27:00举报|引用
返回顶部 | 快捷回复
以下是引用197 在2006-12-6 22:52:00的发言:

 也说两句,图个热闹,呵呵。

每个部位不同肿瘤,其诊断标准各不相同;尽管大同小异,有时是失之毫厘,谬之千里。浸润与恶性关系密切,但不是100%的因果关系。比如,早期恶黑可能不一定能看到浸润;有些浸润不等于恶性,如涎腺混合瘤侵犯包膜。

刚刚没有书在一边参看,凭记忆和印象是:一些书和一些专家认为,乳头状癌的诊断是凭肿瘤结构和形态,特别是核的形态(因此,有种滤泡型乳头状癌);滤泡癌则血管浸润、包膜浸润是诊断依据。

诊断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经验的总结,特别是大师们经验的总结,所以,难免会把大师们的经验当诊断标准(土土的想来,比没有标准强,),当然,不能要求大师们说得要100%正确,莫非他们都是神仙下凡。

             
               

大师们的经验总结,最后就成为了诊断标准!
换句话说,现在的诊断标准就是前辈大师们的经验总结!
诊断标准是在大师们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不断的充实和完善!
0
回复
signature
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 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意义 离线

帖子:319
粉蓝豆:235
经验:1164
注册时间:2006-10-20
加关注  |  发消息
6 楼    发表于2006-12-10 21:34:00举报|引用
返回顶部 | 快捷回复

 大师们的经验总结,最后就成为了诊断标准!
换句话说,现在的诊断标准就是前辈大师们的经验总结!
诊断标准是在大师们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不断的充实和完善!

agree

0
回复
signature
干到老学到老

雪山飞狐 离线

帖子:10
粉蓝豆:1
经验:10
注册时间:2006-12-10
加关注  |  发消息
7 楼    发表于2006-12-19 13:06:00举报|引用
返回顶部 | 快捷回复
以下是引用zhongshihua 在2006-12-7 9:27: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197 在2006-12-6 22:52:00的发言:

 诊断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经验的总结,特别是大师们经验的总结,所以,难免会把大师们的经验当诊断标准(土土的想来,比没有标准强,),当然,不能要求大师们说得要100%正确,莫非他们都是神仙下凡。

             
               

大师们的经验总结,最后就成为了诊断标准!
换句话说,现在的诊断标准就是前辈大师们的经验总结!
诊断标准是在大师们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不断的充实和完善!


此话在理!除了经验总结以外,还需要通过大量的临床医学观察和研究。这样的标准才经得起考验。
0
回复

dytok 离线

帖子:670
粉蓝豆:3487
经验:1602
注册时间:2006-09-25
加关注  |  发消息
8 楼    发表于2007-01-27 22:35:00举报|引用
返回顶部 | 快捷回复
 统一按WHO新分类标准!!!
0
回复

baicai 离线

帖子:392
粉蓝豆:156
经验:407
注册时间:2006-10-19
加关注  |  发消息
9 楼    发表于2007-01-29 12:52:00举报|引用
返回顶部 | 快捷回复
以下是引用雪山飞狐 在2006-12-19 13:06: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zhongshihua 在2006-12-7 9:27: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197 在2006-12-6 22:52:00的发言:

 诊断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经验的总结,特别是大师们经验的总结,所以,难免会把大师们的经验当诊断标准(土土的想来,比没有标准强,),当然,不能要求大师们说得要100%正确,莫非他们都是神仙下凡。

             
               

大师们的经验总结,最后就成为了诊断标准!
换句话说,现在的诊断标准就是前辈大师们的经验总结!
诊断标准是在大师们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不断的充实和完善!


此话在理!除了经验总结以外,还需要通过大量的临床医学观察和研究。这样的标准才经得起考验。

拥护!!!!!!!!!!!!
0
回复

海浪信使 离线

帖子:1547
粉蓝豆:161
经验:2339
注册时间:2006-09-26
加关注  |  发消息
10 楼    发表于2007-02-01 22:12:00举报|引用
返回顶部 | 快捷回复
以下是引用dytok 在2007-1-27 22:35:00的发言:

 统一按WHO新分类标准!!!

同意!我们的诊断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因此要有正规的标准做依据才可以!
0
回复
signature
当你有选择的时候,不是选择正确的,而是选择不让你后悔的!

秋水微澜 离线

帖子:533
粉蓝豆:2
经验:595
注册时间:2006-09-24
加关注  |  发消息
11 楼    发表于2007-02-02 15:20:00举报|引用
返回顶部 | 快捷回复
以下是引用zhongshihua 在2006-12-7 9:27: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197 在2006-12-6 22:52:00的发言:

 也说两句,图个热闹,呵呵。

每个部位不同肿瘤,其诊断标准各不相同;尽管大同小异,有时是失之毫厘,谬之千里。浸润与恶性关系密切,但不是100%的因果关系。比如,早期恶黑可能不一定能看到浸润;有些浸润不等于恶性,如涎腺混合瘤侵犯包膜。

刚刚没有书在一边参看,凭记忆和印象是:一些书和一些专家认为,乳头状癌的诊断是凭肿瘤结构和形态,特别是核的形态(因此,有种滤泡型乳头状癌);滤泡癌则血管浸润、包膜浸润是诊断依据。

诊断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经验的总结,特别是大师们经验的总结,所以,难免会把大师们的经验当诊断标准(土土的想来,比没有标准强,),当然,不能要求大师们说得要100%正确,莫非他们都是神仙下凡。

             
               

大师们的经验总结,最后就成为了诊断标准!
换句话说,现在的诊断标准就是前辈大师们的经验总结!
诊断标准是在大师们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不断的充实和完善!

同意!
0
回复

tiannuo 离线

帖子:304
粉蓝豆:718
经验:441
注册时间:2006-09-24
加关注  |  发消息
12 楼    发表于2007-02-11 01:36:00举报|引用
返回顶部 | 快捷回复
 赞一个
0
回复

宁静致远 离线

帖子:4242
粉蓝豆:2853
经验:6556
注册时间:2007-03-27
加关注  |  发消息
13 楼    发表于2007-05-07 21:02:00举报|引用
返回顶部 | 快捷回复
以下是引用dytok 在2007-1-27 22:35:00的发言:

 统一按WHO新分类标准!!!

0
回复
回复:13 阅读:3786
共1页/13条首页上一页1下一页尾页
【免责声明】讨论内容仅作学术交流之用,不作为诊疗依据,由此而引起的法律问题作者及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快速回复
进入高级回复
您最多可输入10000个汉字,按 "Ctrl" + "Enter" 直接发送
搜索回复/乘电梯 ×
按内容
按会员
乘电梯
合作伙伴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