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临检中心最近发了一个文件,关于开展全国HER2基因扩增FISH检测室间质量评价的通知发到病理科,我觉得问题很大,这个中心的一些人手太长了,已经伸到了病理科。临床检验中心是管检验科的,现在开展病理科项目的室间质评,那要卫计委病理质控中心干什么?如果是基于PCR平台上的基因检测,那么还有一定的道理,但如果是基于形态学基础上的,一个不懂病理,不懂形态的单位,有什么能力进行这样的评价。因此,我觉得病理科都应该坚决抵制。同时,也希望卫计委质控中心尽快把这些评价工作搞起来,否则,病理分子检测将面临灭顶之灾。
很多病理医生把希望寄托在分子基因检测签字权上,说什么只有病理医生签字才合法来抵挡检验和药理等单位的侵食,这是一厢情愿的事,我们不做,别人就会做,法律也不会规定只有病理医生才能签发报告:医师法规定诊断报告必须由执业医生签字,关键问题是:分子基因检测,如果是用于诊断的检测,那病理诊断报告由医生签发,非常合法也合理。但建立在PCR平台上检测,只是数据的判读和分析,其报告性质是检测报告,而不是诊断报告,因此,检验员、病理技术员、医生都有权力签发。我个人意见是谁判读谁签发,签发的人应该经过培训,如果是医生,没有经过培训,也不能签发报告。现在搞分子检测的大多是研究生,很多在分子检测和判读上的能力比病理医生还强,有什么权力不让他们签字?我们应该按法律办事。如果各行各业自行规定的规范与医师法不符那也是不合法的(检验有医生、药理也有医生,都说自己签发合法)。
分子基因检测,是病理科未来发展的方向,我们要保住自己的阵地,三级医院都应该开展分子基因检测,硬件条件如房子可以先不用考虑,有条件上,没有条件也应该上。但是,操作流程必须规范,操作过程必须严谨,结果必须准确,同时应该参加PQCC或欧盟的质控。没有规范的条件,但有规范的操作,也可以有规范的结果。
卫生部临检中心最近发了一个文件,关于开展全国HER2基因扩增FISH检测室间质量评价的通知发到病理科,我觉得问题很大,这个中心的一些人手太长了,已经伸到了病理科。临床检验中心是管检验科的,现在开展病理科项目的室间质评,那要卫计委病理质控中心干什么?如果是基于PCR平台上的基因检测,那么还有一定的道理,但如果是基于形态学基础上的,一个不懂病理,不懂形态的单位,有什么能力进行这样的评价。因此,我觉得病理科都应该坚决抵制。同时,也希望卫计委质控中心尽快把这些评价工作搞起来,否则,病理分子检测将面临灭顶之灾。
很多病理医生把希望寄托在分子基因检测签字权上,说什么只有病理医生签字才合法来抵挡检验和药理等单位的侵食,这是一厢情愿的事,我们不做,别人就会做,法律也不会规定只有病理医生才能签发报告:医师法规定诊断报告必须由执业医生签字,关键问题是:分子基因检测,如果是用于诊断的检测,那病理诊断报告由医生签发,非常合法也合理。但建立在PCR平台上检测,只是数据的判读和分析,其报告性质是检测报告,而不是诊断报告,因此,检验员、病理技术员、医生都有权力签发。我个人意见是谁判读谁签发,签发的人应该经过培训,如果是医生,没有经过培训,也不能签发报告。现在搞分子检测的大多是研究生,很多在分子检测和判读上的能力比病理医生还强,有什么权力不让他们签字?我们应该按法律办事。如果各行各业自行规定的规范与医师法不符那也是不合法的(检验有医生、药理也有医生,都说自己签发合法)。
分子基因检测,是病理科未来发展的方向,我们要保住自己的阵地,三级医院都应该开展分子基因检测,硬件条件如房子可以先不用考虑,有条件上,没有条件也应该上。但是,操作流程必须规范,操作过程必须严谨,结果必须准确,同时应该参加PQCC或欧盟的质控。没有规范的条件,但有规范的操作,也可以有规范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