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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病理检验工作中,我们经常听到"病理误诊"这个话题,与不少的同道和临床医生也交谈过这个话题,大家众说纷纭,意见不一,笔者查了许多的资料,也没有个统一的概念,综合起来,有这样几个意见,供大家一起讨论。
1. 会诊与上级单位意见不一致。
2. 石蜡常规诊断结果,经免疫组化或其它特殊检查结果证实是错的。
3. 良性病变范围或恶性病变范围,病理诊断名称用错,特别是肯定性诊断。
4. 错误判断肿瘤与非肿瘤病变,错误判断良性肿瘤与恶性肿瘤的病变。
5. 已经知道诊断错误,及时纠正,未对患者造成误治的。
6. 可以明确诊断,但因病理医生水平有限,所发病理报告内容不明确,又没有相关措施的,而延误患者治疗。
如果网友对“病理误诊”这个内容有更多的问题,欢迎大家提出!我们一起讨论!如果大家见到有这方面的专家讨论,法律法规,请发帖供大家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