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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将试点推行新型医责险 要赔偿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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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10-18 23:33|举报|关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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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将试点推行新型医责险 要赔偿医疗纠纷
直让医院、患者头疼的医疗纠纷,将有望借助第三方力量予以化解。近日,湖北省保监局下发文件称,将在武汉试点推行新型医疗责任险。省保监局文件称,新型医疗责任险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湖北省公司、人保财险武汉市公司共同承保,由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在辖区内试点经营。
 
    相比各保险公司此前自行开发的医责险,新型医责险拓宽了保险责任范围,不仅赔偿医疗事故,也赔偿其他医疗过失(医疗纠纷),这将调动医院购买医责险的积极性。
 
    医院购买该险种后,如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汉口一家医院医务科刘科长告诉记者,参加新型医责险,医院能通过第三者转移医疗风险;而保险公司也能在医院与患者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这对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十分有利。
 
  新型医责险规定:各类医疗纠纷中,医院是否负责、负多少责?由武汉市医疗责任保险纠纷调解中心说了算。
 
    该中心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湖北分公司、人保财险武汉市公司、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共同出资,聘请医学专业人士组成。中心将以第三方身份,对投保医院的医疗纠纷案件免费进行调查调解,并做出责任认定。
 
    保险公司再依据调解中心的判断结果进行理赔。
 
  自去年7月起,该中心开始试运行,已经受理19起医疗纠纷,结案14起,共赔付8.1万元。
 
  为什么要推出新型医责险
 
  医疗责任险并非新险种。2002年以来,江城就有多家保险公司陆续推出这一险种,但客户寥寥。
 
    省妇幼保健院是其中一家。
 
    2003年,该院花费了13余万元购买了医疗责任险,但只赔付了4万多元。该院副院长金志春称,保险并没有减轻医院的负担,第二年开始,该院就没有续保了。
 
    业内人士称,医院方面购买医责险的积极性不高,有两个原因:
 
    一是觉得买保险不划算,赔款还没有所交的保费多;
 
    二是保险只赔经医疗事故鉴定或法院判决的医疗事故,对于大量存在于现实中的医疗纠纷,保险不赔。
 
  不光是医院不积极,保险公司也不太热心。太平保险湖北分公司上月刚刚给武汉市某医院支付了一笔24万元的医责险赔款,而该医院连续几年交的总保费不足24万元,而累计的赔款已有30多万元。
 
  太平保险湖北分公司理赔部负责人吴琪称,投保面太窄,风险无法分散,该险种其实是亏本的。
 
  今年上半年,全省医疗责任险签单保费仅560万元。
 
    调解中心会不会偏袒保险公司
 
  不论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纠纷,只有在医院需承担责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会赔偿。
 
    按照新型医责险实施方案,武汉市医疗责任保险纠纷调解中心将以第三方身份,对医患双方进行调解,并进行责任划分,出具报告。
 
    保险公司依据该报告,进行理赔。
 
  这不禁让人产生疑问,调解中心是由三家保险公司出资兴办的。在进行责任划分时,它会不会偏袒保险公司,尽量少赔钱?
今年65岁的罗宇是调解中心的主任,此前他曾担任武汉市五医院副院长,具有多年临床经验、管理经验。
 
    对于上述疑问,罗宇称,中心现有5名工作人员,除他本人外,还有三名调解员,均是具有临床及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我们的原则是:尊重科学、实事求是。”
 
  罗宇介绍,每次开始调解之前,调解员会向医院、患者表明身份,并告知其“还有医患双方私了、找行政主管部门、打官司三种解决方式,您可以自由选择。”
 
  “要想做到绝对公正,的确很困难,”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坦言:“以上三种途径也很难百分百保证公正,调解中心只是为患者提供了第四种途径。”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仅4家医院投保新医责险,各项工作均在摸索中。待投保医院增多,调解中心会随之扩大规模,并有望成为独立的社会组织,以保证其公正性。另外,调解中心还将每年组织1-2次培训会,选取典型事例供医院学习,以减少医疗纠纷。
 
   新型医责险将让医生“胆大心细”
 
  昨日,在中南医院就诊的徐先生对记者表示,新型医责险使医疗纠纷也能得到赔偿,患者心里会更踏实些。
 
  同时,他也有些担心:“有了保险作依靠,医生会不会就不那么尽职尽责了?”
 
  “肯定不会,”调解中心主任罗宇说,各家医院都会有医疗缺陷管理等规章制度,即使有保险赔偿,医院也会以不同形式给予当事医护人员进行惩罚或教育。
 
  省妇幼保健院金志春副院长也表示,当事医生不会因有保险而逃避责任。医院内部有相应规章制度,可对当事医生进行处罚,况且医师若造成医疗责任事故,《执业医师法》也有规定,可吊销其执业证书。
 
  同时,保险还将为医生的创新增加信心,武汉市一医院神经内科周瑞祥医生表示,有了新型医责险这一护身符后,医生会更加“胆大心细”,不仅能在一些新技术临床开展上放开手脚,而且也会增强风险意识。
 
  而保险公司也制定了相应的奖罚措施:对于事故、纠纷少的医院,将给予保费奖励;对于事故超标的医院,将增加保费。
 
  湖北省中医院就是这一政策的受益者,去年7月底,该院成为新型医责险的首个投保方。由于其表现良好,今年得到了保险公司5000元的奖励。
 
  要充分发挥新型医责险构建和谐医患的作用
 
  还需政府部门大力推动
 
    “要想实现医院、患者、保险公司、中介机构等角色的多赢局面,还需政府部门大力推广新型医责险”
 
    ——采访过程中,多位医生、保险人士向记者表达了这一愿望。
 
  省保监局有关人士表示,只有投保面大,保险公司才可能盈利,才有积极性为医院分担风险,缓解医患矛盾。
 
    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金志春称,一两家医院投保,保险公司风险大;所有医院都投保,既可分解保险公司风险,也能让“出了事找保险公司”的观念深入人心,真正让医院从繁琐的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
 
    希望政府能尽快出台相应规范,以推动所有医疗机构都能加入新型医责险。
 
    据了解,在美国,医生参加职业保险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近年来,在我国北京、上海、天津、四川、深圳等地,先后以政府部门统保形式推广医疗责任保险,大部分公立医院均参保。
今年6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要求各地充分发挥医疗责任险在化解医疗风险,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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