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日本和欧美学者之间对异型增生及有无癌变这一问题上存在着很大的分歧。日本学者主张根据腺体的异型程度即可确定是否为癌, 而欧美学者则主张必需见到明确的浸润证据方能确定为癌。尽管在2000 年出版的WHO 肿瘤分类中已明确将胃黏膜的癌前病变根据细胞的异型和结构的紊乱程度分为低级别及高级别上皮内瘤变两级, 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出现诊断的不统一, 因此有关专家又先后召开了两次国际会议, 专门探讨胃黏膜上皮内瘤变及早期癌的分类及诊断标准, 最后在第二次的维也纳国际会议上取得了较为一致的意见, 即把胃黏膜从反应性增生→浸润性癌的系列变化分为反应性增生、不能确定的上皮内瘤变(即难以区分是反应性增生还是异型增生)、低级别上皮内瘤变、高级别上皮内瘤变及浸润性癌五大类, 其中低级别上皮内瘤变 和高级别上皮内瘤变的性质均属非浸润性癌, 将过去在诊断中最易出现分歧的重度异型增生、原位癌甚至可疑浸润性癌均明确地归属于高级别上皮内瘤变 , 统称高级别上皮内瘤变, 根据这一分类原则, 与会者再对一组胃黏膜分别进行诊断, 符合率达到90% 以上(19ö21 例) , 远远高于过去的符合率(30%~ 40% )。在制订病理诊断分类标准的同时, 与会者还根据大量随访资料中低级别、高级别上皮内瘤变发展为浸润性癌的概率分别为0%~ 15% 及25%~ 85% 这一事实,对不同的病变提出了原则性的治疗建议, 即对低级别病人应进行随访, 必要时作内镜下切除; 对高级别上皮内瘤变病人则应结合胃镜所见确定内镜下切除或手术切除。这一分类较好地解决了诊断标准的可行性、重复性和临床相关性, 应该能被病理和临床医师所接受。
大肠癌和癌前病变概念的确定与胃有所不同,因为大肠黏膜固有层内不存在淋巴管, 发生于黏膜层内的肿瘤不会出现转移, 因此确诊大肠癌必须见到肿瘤侵入黏膜下层, 即使肿瘤穿透腺体基底膜侵入固有层; 也只能称为黏膜内瘤变( in t ram uco salneap lasia) , 而不宜称为黏膜内癌。这一观点最早在上世纪70 年代就为英国学者Mo rson 所提出, 直到2000 年的WHO 分类中才明确将上述大肠癌的定义正式列入。但在实际工作中, 由于活检标本常常难以钳取至黏膜下层组织, 如按上述标准岂非绝大多数活检标本均无法诊断为癌? 笔者与有关病理专家反复研讨后认为,WHO 分类中对大肠癌的定义是有科学依据的, 但在实际工作中, 应根据组织学和肠镜检查所见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分析, 然后作出诊断。如果形态学所见腺体异型十分明显, 结构十分紊乱,或出现浸润迹象, 而肠镜所见亦具有恶性肿瘤的特征, 仍可作出大肠癌的诊断; 而高级别上皮内瘤变应限用于重度异型增生、原位癌变而无明确浸润证据的病例, 不宜将难以确诊为腺癌的病例均冠以高级别上皮内瘤变。为了提高诊断的正确性, 需要病理和临床医师间增强沟通, 临床医师在送取活检标本时应尽量做到取材恰当, 并填写详细的病史及检查所见, 以提供病理医师作诊断的参考。
摘自余心如教授
长期以来日本和欧美学者之间对异型增生及有无癌变这一问题上存在着很大的分歧。日本学者主张根据腺体的异型程度即可确定是否为癌, 而欧美学者则主张必需见到明确的浸润证据方能确定为癌。尽管在2000 年出版的WHO 肿瘤分类中已明确将胃黏膜的癌前病变根据细胞的异型和结构的紊乱程度分为低级别及高级别上皮内瘤变两级, 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出现诊断的不统一, 因此有关专家又先后召开了两次国际会议, 专门探讨胃黏膜上皮内瘤变及早期癌的分类及诊断标准, 最后在第二次的维也纳国际会议上取得了较为一致的意见, 即把胃黏膜从反应性增生→浸润性癌的系列变化分为反应性增生、不能确定的上皮内瘤变(即难以区分是反应性增生还是异型增生)、低级别上皮内瘤变、高级别上皮内瘤变及浸润性癌五大类, 其中低级别上皮内瘤变 和高级别上皮内瘤变的性质均属非浸润性癌, 将过去在诊断中最易出现分歧的重度异型增生、原位癌甚至可疑浸润性癌均明确地归属于高级别上皮内瘤变 , 统称高级别上皮内瘤变, 根据这一分类原则, 与会者再对一组胃黏膜分别进行诊断, 符合率达到90% 以上(19ö21 例) , 远远高于过去的符合率(30%~ 40% )。在制订病理诊断分类标准的同时, 与会者还根据大量随访资料中低级别、高级别上皮内瘤变发展为浸润性癌的概率分别为0%~ 15% 及25%~ 85% 这一事实,对不同的病变提出了原则性的治疗建议, 即对低级别病人应进行随访, 必要时作内镜下切除; 对高级别上皮内瘤变病人则应结合胃镜所见确定内镜下切除或手术切除。这一分类较好地解决了诊断标准的可行性、重复性和临床相关性, 应该能被病理和临床医师所接受。
大肠癌和癌前病变概念的确定与胃有所不同,因为大肠黏膜固有层内不存在淋巴管, 发生于黏膜层内的肿瘤不会出现转移, 因此确诊大肠癌必须见到肿瘤侵入黏膜下层, 即使肿瘤穿透腺体基底膜侵入固有层; 也只能称为黏膜内瘤变( in t ram uco salneap lasia) , 而不宜称为黏膜内癌。这一观点最早在上世纪70 年代就为英国学者Mo rson 所提出, 直到2000 年的WHO 分类中才明确将上述大肠癌的定义正式列入。但在实际工作中, 由于活检标本常常难以钳取至黏膜下层组织, 如按上述标准岂非绝大多数活检标本均无法诊断为癌? 笔者与有关病理专家反复研讨后认为,WHO 分类中对大肠癌的定义是有科学依据的, 但在实际工作中, 应根据组织学和肠镜检查所见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分析, 然后作出诊断。如果形态学所见腺体异型十分明显, 结构十分紊乱,或出现浸润迹象, 而肠镜所见亦具有恶性肿瘤的特征, 仍可作出大肠癌的诊断; 而高级别上皮内瘤变应限用于重度异型增生、原位癌变而无明确浸润证据的病例, 不宜将难以确诊为腺癌的病例均冠以高级别上皮内瘤变。为了提高诊断的正确性, 需要病理和临床医师间增强沟通, 临床医师在送取活检标本时应尽量做到取材恰当, 并填写详细的病史及检查所见, 以提供病理医师作诊断的参考。
摘自余心如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