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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免疫组化是违法的!您单位有这样情况吗?

xclbljys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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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06-10 21:35|举报|关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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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科室遇到一件哭笑不得的事情。我们有部分免疫组化试剂用完了,向主管设备的副院长申请购买,领导说,根据新精神,现开展的免疫组化是违法的,要求停止免疫组化项目。我们将此情况反映给懂业务的正院长,说明需要和利害。正院长表示理解,压着副院长"违规"购买免疫组化试剂。。。。。。无独有偶,我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惊奇地发现这种现象并不是我们一家医院所有,现转帖给大家欣赏,并问一声,您单位也有这种现象吗?我主要想心理平衡!

 

 

今年五月,深圳市药检局发了一个红头文件,上面规定为了维护广大患者的利益和安全,对于没有资格证的生物制剂,不得用于患者的临床诊断。药检局出台的这个规定,多么的为人民大众的利益和安全着想呀!对于他们的责任是很大的作为呀!从此,广大的患者的安全和利益得到保障,这真造福千秋万代的大好事呀!

     深圳市药建局的这个规定,在我工作的病理科有了非常大的影响。这个影响可以说是灾难性的。看官可能还不了解病理科在医院里是干什么的。它是医院里对疾病作出最后确诊的科室。它的工作手段是把患者的患病组织或肿瘤,作成切片用显微镜看个仔细。然后对这些病变作出了一个最终的诊断,告诉临床医生,也好为患者进行预后的判断和指导下一步的治疗。这种诊断方法已经有了一百多年的历史了。病理学家们就各种疾病和良恶性肿瘤在肉眼和显微镜下样子进行了不厌其烦的描写。细腻的程度不是行内人士简直不可能想象的。所以,在现代医学各个分科的书籍中,病理诊断的的书是最多的,多到了烟如浩海的地步;还拍了大量的照片。这些病理形态学的细致观察和描写真是为病理的诊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至今也是病理诊断的基础。

    但是,这种经典的病理手段并不能解决病理诊断的所有问题。有时候两个形态极其相似的肿瘤,在临床上患者的治疗效果和预后完全不一样。这就让病理学家们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之中,百思不得其解。纯形态学的研究手段走到了尽头。但是,人类对疾病的认识一定会随着科技的发展,手段也越来越多,认识也越来越深入。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病理学家们把当代的一些高科技手段应用到病理学的研究和诊断上来。其中免疫组化等就是其中重要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上述的问题和提高了病理学家们对肿瘤的认识。原来那两个看似相象的肿瘤,在免疫组化的反应中显示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肿瘤。它们对患者的损害不同就非常好理解了。应当采取适应各自肿瘤特点的治疗才对。所以,人类身体各个系统的肿瘤的分类和诊断标准不断的被重新划分和确定新的诊断标准。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免疫组化在病理诊断中的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了。在有的肿瘤的诊断上甚至到了致关重要的地步。比如淋巴瘤的研究和诊断。乳腺癌确诊后,还要作免疫组化检查一些特异的成分是否存在,以确定是否进行相应的治疗。

    在我国病理诊断工作中应用的免疫组化抗体,属于高科技产品。目前我国还不能自行生产。都是国内的试剂公司进口分装的。我咨询了我们单位应用的试剂公司为什么应用了近二十年的抗体竟没有取得资格证。试剂公司的销售人员解释到:年年他们都向公司所在省份的药检局提出申请,均被退回。理由是病理诊断所用的试剂有两千多种,每一种的审批费才两千元。太麻烦不值得。所以,他们年复一年拿着他们省药检局的不与受理书进行销售。
                                                                   
    我们是基层医院,我们的病例少,免疫组化开展的不多。但是,就我们开展不多的免疫组化工作中,也解决了我们遇到的许多难题。现在在深圳这个地方,病理诊断应用免疫组化技术是违法的!我们按照深圳市医药局的规定,坚决的、毫不留情把免疫组化停掉了。我们的诊断水平降低了很多。我们的诊断水平是被象反对现代科技文明的塔利班一样的深圳市药检局生生拉下来的。现在医疗风险这样的大,而我们的手脚又被领导我们的父母官斩断了。许多可以搞清楚的问题,不让搞清楚;可以诊断的肿瘤不让诊断。我们这是如履薄冰呀!我们的日子难熬呀!无能的我们发出了大量描述性的诊断,经常让患者到广州上级医院做免疫组化来确诊。非常没有道理的增加了患者的负担,耽误了治疗时间。看官如果还不明白我们现在的处境,我就再举一个通俗的例子来说明:假如你要从深圳到北京去,中间隔着千山万水。你当然要用最便捷的方法去,如飞机、火车;再不及汽车也可以。但是,告诉你都不可以,就是骑驴也不行。这些现代科技的方法都是非法的!只能用你的双腿一步一步走着去。不能用向导和指南针,你爱怎么走就怎么走,走到死胡同活该!这就是我们现在的处境。我曾经把我们的处境讲给外地的病理界的同行和专家们,同行们都瞪大了眼睛,好象我讲的是天方夜潭的故事。为什么现在才写这样的文章发议论?说实在的是被深圳市药检局的这种荒谬的做法搞蒙了,一直屡不清思路.看来能把明白人搞糊涂的人,没有本事和能量是不可能的。他们药检局正好担当了这样的角色。

    其实,受害最深的还是药检局口口声声要保护的患者。在我们刚刚停掉免疫组化检查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年轻的患者,打开腹腔发现有许多的包块。我们除了诊断是恶性肿瘤以外,无法判断是转移的还是原发的,是癌还是肉瘤。如果做免疫组化检查,这些问题都能解决的。我们无法给临床医生和患者家属一个明确的诊断。所以临床无从考虑是手术治疗还是化疗。对此我们除了遗憾还是遗憾,实在无能为力。我们把实际情况告诉患者家属,患者家属非常的气愤,连连质问我们,药检局的老爷们为什么不为患者着想?难道他们或者家人就一定不得肿瘤吗?我们得了恶性肿瘤的人就活该吗?得到起码的诊断治疗都不行吗?

    深圳有两家大医院的病理科工作量比较大,遇到需要做免疫组化检查的病例也多。怎么办?如果各个都给个莫能两可的报告,将给这么多的患者带来多么大的伤害呀!这两家医院病理科的医生们还是非常有社会责任感的,只有冒着违法的风险偷偷的做,尽全力争取给患者出一个完整的病理报告。我非常佩服他们的这种不畏强暴、实事求是、坚持真理的科学态度。这在今天这个只对领导负责哪管百姓死活的屈膝官本位的社会里,实在难能可贵。要知道真的市药检局要查起来,没有人为他们担责任的。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一句老话: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现在我要改动一下:百姓遇到官,有理说不明!为什么?当官的不问百姓的疾苦。我们这些躲在医院某一个阴暗角落里(我指的是基层医院)的一小撮病理医生是实在可怜的老百姓,深圳市药检局的老爷们在我们面前,可是天大的官呀!而这些高高在上的“青天”大老爷们非常认真的、一般正经的甚至大张旗鼓地阻碍科学进步,破坏我们的日常工作。精神可佳勇气更可佳!愚蠢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实在另人佩服!说不定在他们的工作报告里,这还是他们的功绩。还会为自己的这种“功绩”感动的热泪映框。不给资格证的不作为是尔,将病理医生视为眼珠子的免疫组化抗体轮为阶下囚的是尔,接下来就冠冕堂皇的挥舞大砍刀乱砍乱杀也是尔。这台闹剧非常具有戏剧性。看官可能会为这些大老爷们辩解,这些什么免疫组化的东东,大老爷们哪里懂得了这么多!不懂不能学习吗?尤其是还掌握其生杀大权呢!还是毛泽东的那句话说的有道理: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

    有一个情况要说明,深圳市药检局的管辖范围只是一个深圳市。出了深圳市,它的横行霸道就没有了市场。不让我们做免疫组化,我们可以让患者到广州上级医院的病理科来做。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深圳一直在标榜自己是一个国内高科学技术聚集的城市,是当前最领先科学技术的窗口。看官倒是为我们评评理,深圳市药检局是不是有点象阿富汗那个反科学反文明的塔利班。
现在深圳市各家医院都重新开展了免疫组化检查,以前没有开的医院也陆续开展了。药检局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不在瞎干预。只有我们一家医院坚持做药检局的好孩子不开展。经过我们反复做工作,春节期间院领导终于吐口说我们也可以开展了。现在,设备科又出面刁难,必须要有那个劳神子的什么注册证的。唉!我们要进行免疫组化检查项目,就象要生第二胎一样的不合法。人人都可以出来干涉。这是什么世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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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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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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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    发表于2010-06-10 22:26: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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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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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明月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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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    发表于2010-06-11 07:52: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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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现象不正常。

但要区分对待:三证不俱全的,其供货是不能用于诊断。以营利为目的,泛用或滥用IHC标记也是不妥的。

如果供方几证俱全,临床病理诊断和临床治疗又确实需要,那要是被禁止使用,就是极其无知的表现,会使病理诊断存在隐患。最终受害的是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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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臣

水中央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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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楼    发表于2010-06-11 08:44: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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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得原来上级来检查的时候,我们当时是提供了一个本试剂只应用于诊断,不用于患者的证明,是试剂公司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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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上的蚂蚁

skyliutong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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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    发表于2010-06-11 21:29: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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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医院的免疫组化什么都准备好了,就因为国内试剂商都缺个什么证,就没开,结果现在病号都到外面去会诊免疫组化,觉得可笑的很。

为什么别的医院我们不能做,后来听说走的是科研的帐,中国啊,掩耳盗铃,你当官的得病了就不做免疫组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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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了

学浅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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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楼    发表于2010-06-13 17:26: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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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没有找到不做的理由,全国人民都在做,都没有准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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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渔人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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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楼    发表于2010-06-15 08:29: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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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没想到,深圳居然有这种规定,原来还以为深圳是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样样走在全国的前列呢,没想到居然如此,想象不到,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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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lbljys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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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楼    发表于2010-06-15 11:56: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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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收渔人在2010-6-15 8:29:00的发言:

 真没想到,深圳居然有这种规定,原来还以为深圳是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样样走在全国的前列呢,没想到居然如此,想象不到,惊讶

 

能否介绍一下您单位是如何处理的?因为免疫组化试剂确实在全国都没有资质证明。购买确实与现行的管理规定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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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春雷

扬子江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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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楼    发表于2010-07-05 13:12: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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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理人的悲哀!风险大,薪水少,处处受别人限制!最近我们这里同样出现这种情况,药监局查收“非法”所得,我们只有让病人去药监局闹事,以毒攻毒,迫于压力,药监局最后不了了之。受压迫,就要反抗,请为病理事业摇旗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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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央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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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楼    发表于2010-07-05 18:52: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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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扬子江在2010-7-5 13:12:00的发言:

 病理人的悲哀!风险大,薪水少,处处受别人限制!最近我们这里同样出现这种情况,药监局查收“非法”所得,我们只有让病人去药监局闹事,以毒攻毒,迫于压力,药监局最后不了了之。受压迫,就要反抗,请为病理事业摇旗呐喊!!

能够发动病人替你们助阵,你们厉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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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上的蚂蚁

蝴蝶兰dali200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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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楼    发表于2010-07-05 21:46: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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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这边免疫组化是二类技术,要先申请,获准后才能开展,试剂公司来投标时需要出示"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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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xyz516:  请问老师用的是哪家公司,借鉴一下
    2014-07-05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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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逢是首歌,同行是你和我。

肉肉卷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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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楼    发表于2010-07-13 16:02: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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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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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无止境

xianren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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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楼    发表于2010-07-14 08:36: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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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剂上打着“仅供研究,不用于临床诊断”,我们病理工作者还在用于临床诊断,并且有免疫组化这一收费项目,真不知道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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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夫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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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楼    发表于2010-07-17 23:43: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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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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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shan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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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楼    发表于2010-07-21 04:51: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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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w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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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x457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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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楼    发表于2010-07-22 11:20: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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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武汉地区还没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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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YINQIAO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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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楼    发表于2010-07-23 15:59: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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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计是购试剂没通过“院副”,他没拿到什么,否则他怎么会如此无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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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wone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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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楼    发表于2010-07-23 19:36: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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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群贪官污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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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疏学浅,如履薄冰!!!向各位老师学习!!!

河南老杨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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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楼    发表于2010-07-25 20:40: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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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xianren在2010-7-14 8:36:00的发言:

 试剂上打着“仅供研究,不用于临床诊断”,我们病理工作者还在用于临床诊断,并且有免疫组化这一收费项目,真不知道怎么解释?

就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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