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页/6条首页上一页1下一页尾页
回复:6 阅读:2141
卫生部书记:医改重点推进3大体系1项制度改革

扬帆 离线

帖子:490
粉蓝豆:28
经验:763
注册时间:2006-10-14
加关注  |  发消息
楼主 发表于 2008-09-02 07:39|举报|关注(0)
浏览排序[ 顺序 逆序 楼主 支持 精彩 ]  快捷回复

卫生部书记:医改重点推进3大体系1项制度改革

2008年09月02日 03:50广州日报

本报讯 中共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在刚刚结束的“2008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暨全国医政工作会议”上提出,全国卫生系统要做好各项准备,全面推进以三大体系和一项基本制度建设为重点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到2010年见到初步成效。

化解群众疾病风险

三大体系包括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一项基本制度是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点:扩大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和提高服务效率,增加政府投入,完善公共卫生的经费保障机制,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以完善城市社区卫生和农村医疗服务体系为重点,增加政府投入,保障人员和业务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维护公益性质。

同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服务收费标准,建立分级医疗制度,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功能,使大医院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科建设和攻克疑难病症的研究以及对危重病人的有效救治上。

医疗保障体系建设重点:帮助困难企业职工、城镇非就业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各种不同形式的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到城乡全体居民,有效化解群众的疾病风险。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要实现基本药物的安全、有效、可及、廉价,对生产、流通、配送、使用等各个环节实行科学管理,改变目前管理混乱和价格虚高现象;对国家确定的基本药物要实行招标定点生产、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规范使用,保障药品的质量,保障药品的供应,保障药品的合理使用。(钟欣)

国务院明确卫生部职责

另据新华社电 《卫生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过,并于昨天正式印发。据介绍,根据国务院批复卫生部的“三定”规定,卫生部的职责作了相关调整,其中明确了卫生部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另外,根据国务院批复卫生部的“三定”规定,调整卫生部部分内设机构。在卫生部原有内设司局的基础上,增设“医疗服务监管司”和“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并将“卫生监督局”调整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同时增加了部分行政编制。 
 

标签:
本帖最后由 于 2008-09-02 07:40:00 编辑
0
signature
有时是治愈;常常是帮助;总是去安慰。
添加参考诊断
×参考诊断
  

lindier 离线

帖子:57
粉蓝豆:7
经验:120
注册时间:2007-08-10
加关注  |  发消息
1 楼    发表于2008-09-14 11:17:00举报|引用
返回顶部 | 快捷回复
 什么时候高层领导能关注病理
0
回复

197 离线

帖子:4781
粉蓝豆:803
经验:5032
注册时间:2006-09-12
加关注  |  发消息
2 楼    发表于2008-09-14 13:46:00举报|引用
返回顶部 | 快捷回复
 
0
回复
signature
“人生没有彩排,每一天都是现场直播”

卧底龙 离线

帖子:162
粉蓝豆:300
经验:1129
注册时间:2008-02-29
加关注  |  发消息
3 楼    发表于2008-09-14 19:52:00举报|引用
返回顶部 | 快捷回复
 我们所在的民营医院以后更难了
0
回复

abin 离线

帖子:7416
粉蓝豆:6014
经验:11787
注册时间:2006-10-08
加关注  |  发消息
4 楼    发表于2008-10-31 12:54:00举报|引用
返回顶部 | 快捷回复
 相信党和政府会逐步完善医疗体制与经费投入。
0
回复
signature

华夏病理/粉蓝医疗

为基层医院病理科提供全面解决方案,

努力让人人享有便捷准确可靠的病理诊断服务。


真冷 离线

帖子:117
粉蓝豆:51
经验:151
注册时间:2007-03-28
加关注  |  发消息
5 楼    发表于2008-12-19 21:13:00举报|引用
返回顶部 | 快捷回复
 病理唉唉唉唉!!!!!!!!!!!!
0
回复

永恒爱恋 离线

帖子:571
粉蓝豆:34
经验:831
注册时间:2009-08-21
加关注  |  发消息
6 楼    发表于2010-12-05 15:56:00举报|引用
返回顶部 | 快捷回复
 what a pity!
0
回复
signature
只要你的脚还在地面上,就别把自己看得太轻;只要你还生活在地球上,就别把自己看得太大
回复:6 阅读:2141
共1页/6条首页上一页1下一页尾页
【免责声明】讨论内容仅作学术交流之用,不作为诊疗依据,由此而引起的法律问题作者及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快速回复
进入高级回复
您最多可输入10000个汉字,按 "Ctrl" + "Enter" 直接发送
搜索回复/乘电梯 ×
按内容
按会员
乘电梯
合作伙伴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