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不止一次跟娃哈哈小弟叨念过我很喜欢小孩子,实在是孩子带给了我太多的感动,让我打心眼里爱着这些小精灵。我家小女今年已经十六岁了,她就是十六年来和我一起同甘共苦的人儿。
我是在打点行装准备去读书深造的当口发现自己的腹中孕育了这条小生命的,当时的矛盾和犹豫折磨得我很痛苦,也顾不上良好的胎教她就匆匆忙来到了世上。她仿佛天生就理解我的无知和任性,生下来的24小时内我只用几滴白开水哄她的嘴唇她也没有大哭大闹,让我怜悯之心大发,试着用行动去爱她了。于是从生下来第四天开始,我每天清早都抱她出去玩耍,晴天看日头,雨天观河水。我给她念红日当头照的歌谣,给她读小桥流水人家的诗句,巴望她一天之内就学会走路和说话。
她带给我的第一次震撼是正好她满十个月上感发热的时候,我尝试着给她吃口服的药,一次两次都呕出来了,我耐心地告诉她只有把药药吃下去病才会好,她居然很认真地看着我,冲我点头应允。结果快呕出来时她自己又坚持着很艰难地咽下去了,几个回合下来折腾得她眼泪都流出来了,也没和我撒一次赖皮,搞得我的眼圈湿漉漉的。
后来孩子会说话了,让我感到惊奇的是从前我给她念的所有语句她都能脱口而出。一上桥她就会说:“小桥流水人家,枯藤老树乌鸦。。。。。。妈妈呵”又一次让我领略到了生命成长过程中的喜悦。我带她逛街时她发现店铺墙角的盲人在拉二胡卖艺,不明就里。问我盲人在干吗,我说他拉琴给人听,听到的人就给他钱。她突然说:“妈妈我们也要给他钱,声音已经进到我的耳朵里来了”。然后她就拿了五毛钱屁颠屁颠地放到卖艺者的破碗里去了。孩子的纯真不经意间便让打动了我。
孩子三岁多的时候,她的爸爸自动离职成了个一文不名的自由职业者,整日东奔西走地创业,接送孩子上幼儿园的重任就落到了我的肩上.因为医院作息时间的关系,我常常是最后一个去接她的家长,她一点也不抱怨我,每每快快乐乐地拉着我的手做奔跑状。后来门卫大妈不太高兴天天守着她,干脆她就先跟老师回家,我再到老师家接她。有一天她突然对我说自己一个人可以去幼儿园,我想想她才四岁多点,去幼儿园要经过三个十字路口,不敢放手。她说妈妈实在太辛苦了,我要学会自己做事情,保证不会跟陌生人走,也不吃别人给的东西。说得我的心里酸酸的。在悄悄跟踪了她一周以后发现,她走路还是知道靠右边很小心地行走,但在临街的店铺里花的时间太多,小手叉着腰东瞧瞧西看看,还不停地和店主打着招呼,叔叔阿姨的叫着,尤其是对卖布娃娃的柜台感兴趣,大约看了十五分钟才离去。我随后买了一个穿婚纱的新娘娃娃回家,晚上跟她讲了蓝妹妹的故事,告诉她没有大人带的孩子在店里不要停留太久,怕被坏人发现强行抱走。她小嘴不停地保证,自己要象蓝精灵一样聪明勇敢,不会被坏人抱走。瞧那小样,我不信任她还不行.
九五年的时候我不小心染上了肺结核,幸好是非传染性的菌阴患者。当时孩子她爸不在身边,实在没有人照顾我,她急得哭了,一双小手搀扶着我,进进出出都不愿松开。看到医院的同事们为照顾我忙前忙后,她悄悄对我说:“妈妈,以后我也要对别人好”。在她上小学二年级时语文老师生病住院,她果然发动班上的同学一角一元地凑钱买了水果和鸡蛋探视老师。那只是一帮七八岁的孩子呀,老师和在场的医护人员无不为之动容。
。。。。。。
转眼之间,孩子已出落成了婷婷玉立的少女。她有了自己的理想和追求,有着对生命滚烫的激情和热爱,她的这份激情也将感染着我幸福地走下去。
曾不止一次跟娃哈哈小弟叨念过我很喜欢小孩子,实在是孩子带给了我太多的感动,让我打心眼里爱着这些小精灵。我家小女今年已经十六岁了,她就是十六年来和我一起同甘共苦的人儿。
我是在打点行装准备去读书深造的当口发现自己的腹中孕育了这条小生命的,当时的矛盾和犹豫折磨得我很痛苦,也顾不上良好的胎教她就匆匆忙来到了世上。她仿佛天生就理解我的无知和任性,生下来的24小时内我只用几滴白开水哄她的嘴唇她也没有大哭大闹,让我怜悯之心大发,试着用行动去爱她了。于是从生下来第四天开始,我每天清早都抱她出去玩耍,晴天看日头,雨天观河水。我给她念红日当头照的歌谣,给她读小桥流水人家的诗句,巴望她一天之内就学会走路和说话。
她带给我的第一次震撼是正好她满十个月上感发热的时候,我尝试着给她吃口服的药,一次两次都呕出来了,我耐心地告诉她只有把药药吃下去病才会好,她居然很认真地看着我,冲我点头应允。结果快呕出来时她自己又坚持着很艰难地咽下去了,几个回合下来折腾得她眼泪都流出来了,也没和我撒一次赖皮,搞得我的眼圈湿漉漉的。
后来孩子会说话了,让我感到惊奇的是从前我给她念的所有语句她都能脱口而出。一上桥她就会说:“小桥流水人家,枯藤老树乌鸦。。。。。。妈妈呵”又一次让我领略到了生命成长过程中的喜悦。我带她逛街时她发现店铺墙角的盲人在拉二胡卖艺,不明就里。问我盲人在干吗,我说他拉琴给人听,听到的人就给他钱。她突然说:“妈妈我们也要给他钱,声音已经进到我的耳朵里来了”。然后她就拿了五毛钱屁颠屁颠地放到卖艺者的破碗里去了。孩子的纯真不经意间便让打动了我。
孩子三岁多的时候,她的爸爸自动离职成了个一文不名的自由职业者,整日东奔西走地创业,接送孩子上幼儿园的重任就落到了我的肩上.因为医院作息时间的关系,我常常是最后一个去接她的家长,她一点也不抱怨我,每每快快乐乐地拉着我的手做奔跑状。后来门卫大妈不太高兴天天守着她,干脆她就先跟老师回家,我再到老师家接她。有一天她突然对我说自己一个人可以去幼儿园,我想想她才四岁多点,去幼儿园要经过三个十字路口,不敢放手。她说妈妈实在太辛苦了,我要学会自己做事情,保证不会跟陌生人走,也不吃别人给的东西。说得我的心里酸酸的。在悄悄跟踪了她一周以后发现,她走路还是知道靠右边很小心地行走,但在临街的店铺里花的时间太多,小手叉着腰东瞧瞧西看看,还不停地和店主打着招呼,叔叔阿姨的叫着,尤其是对卖布娃娃的柜台感兴趣,大约看了十五分钟才离去。我随后买了一个穿婚纱的新娘娃娃回家,晚上跟她讲了蓝妹妹的故事,告诉她没有大人带的孩子在店里不要停留太久,怕被坏人发现强行抱走。她小嘴不停地保证,自己要象蓝精灵一样聪明勇敢,不会被坏人抱走。瞧那小样,我不信任她还不行.
九五年的时候我不小心染上了肺结核,幸好是非传染性的菌阴患者。当时孩子她爸不在身边,实在没有人照顾我,她急得哭了,一双小手搀扶着我,进进出出都不愿松开。看到医院的同事们为照顾我忙前忙后,她悄悄对我说:“妈妈,以后我也要对别人好”。在她上小学二年级时语文老师生病住院,她果然发动班上的同学一角一元地凑钱买了水果和鸡蛋探视老师。那只是一帮七八岁的孩子呀,老师和在场的医护人员无不为之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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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之间,孩子已出落成了婷婷玉立的少女。她有了自己的理想和追求,有着对生命滚烫的激情和热爱,她的这份激情也将感染着我幸福地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