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际会诊资料完整,需过业务主管部门批准
此条款我理解是这样的:
1、会诊资料完整:就是会诊的登记、报告等资料,还可有会诊质量的持续改进资料等;
2、经过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就是说会诊者要具有相应的资质及权限,那就要有相应授权资料(包括考核、权限的获得方式),以及由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务科)授权文件。
供你参考!
院际会诊资料完整,需过业务主管部门批准
此条款我理解是这样的:
1、会诊资料完整:就是会诊的登记、报告等资料,还可有会诊质量的持续改进资料等;
2、经过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就是说会诊者要具有相应的资质及权限,那就要有相应授权资料(包括考核、权限的获得方式),以及由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务科)授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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