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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
——邓小平1985年10月23日会见美国时代公司组织的美国高级企业家代表团时说
我们的政策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带动和帮助落后的地区,先进地区帮助落后地区是一个义务。
——邓小平1986年3月28日在会见新西兰总理朗伊时说
我的一贯主张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
——邓小平1986年8月19日-21日在天津听取汇报和进行视察的过程中说
现在:先富 加速发展
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带来了中国经济连续两位数字的增长,2007年,国家财政收入达到5万亿。
然而另一组数字足以令人警醒:反映居民收入分配状况的基尼系数,从0.29左右扩大到0.47,已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10%的最低收入家庭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不到2%,而10%最高收入家庭的财产总额则占40%以上。
以后:带动 共同富裕
先来仔细对比邓小平同志这段话三次表述的异同。先富和共同富裕是明显的共同点。过去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无疑阐明了先富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至于共同富裕要寄希望于以后了。不过对比三次表述的细微差别,还是发现了“带动和帮助--义务--带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