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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点击进入】查阅病理诊断中心有关政策出台的前因后果
▌整理:华夏病理网 薛德彬
● 2009-3-17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核心提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完善公平公正的行业管理政策。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国家制定公立医院改制的指导性意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制的试点,适度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比重,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 2009-3-18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1号)
核心提示:本文件为卫生主管部门专门为病理科下发的第一个官方指导文件。当年的卫生部长陈竺沉痛地指出,病理科日渐萎缩,技术落后,服务能力降低,已经成为医疗服务“木桶‘’中的短板。
● 2009-12-14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学检验所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119号)
核心提示:第一次明确规定医学检验所“可同时开展病理学检查”,第三方病理检验机构的建设有了合规合法的依据,从此第三方检验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成立。
● 2010-11-2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8号)
核心提示:见下一条。
● 2012-6-29 卫生部关于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通知(卫规财发〔2012〕47号)
核心提示:基本上是对国办发〔2010〕58号文件精神的解读和落实。首次提出鼓励设置独立的病理诊断机构。特别指出: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关系。
● 2013-11-12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核心提示: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资金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文件中所谓“资源稀缺”当然包括病理资源。
● 2015-9-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
核心提示:明确提出远程病理诊断、互联网医疗、大数据等概念。探索设置独立的病理诊断机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 2016-12-21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病理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65号)
核心提示:第一次发文规定病理诊断中心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详细介绍了病理诊断中心的意义、性质和管理等重要问题。
一、设置病理诊断中心等医疗机构对于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具有重要作用。
二、病理诊断中心属于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为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
三、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病理诊断中心统一纳入当地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在质控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医疗机构与病理诊断中心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鼓励病理诊断中心和其他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在保证生物安全和诊断质量的前提下,由病理诊断中心为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病理诊断服务。
四、鼓励病理诊断中心向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与服务模式。对拟开办集团化、连锁化病理诊断中心的申请主体,可以优先设置审批。
五、病理诊断中心应当与三级医院病理科建立协作关系,通过信息化平台、远程会诊等形式,不断提升技术水平,保证病理诊断质量。
● 2017-1-25 关于病理诊断中心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解读
核心提示:为了防止地方政府理解偏差,执行不力,为社会资本消除疑虑,积极参与,帮助从业人员看清形势,勇于实践,国家卫计委直接发文解读国卫医发〔2016〕65号。至此,各位应该能正确理解党和政府的良苦用心:建立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促进社会力量办医,逐步实现党和政府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所做出承诺。
您认为病理诊断中心是否可行?是否有利于病理行业的发展?病理从业人员何去何从?
华夏病理/粉蓝医疗
为基层医院病理科提供全面解决方案,
努力让人人享有便捷准确可靠的病理诊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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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个人认为这是个好事,由于病理的分散让病理科好多因标本量的原因而不能开展,病理水平的提高也很难,这些原因导致了病理科尤其是县级医院的病理科根本满足不了临床需求,病理发展明显收到制约,病理人才更是难于成长起来!有了中心集中起来做,病理量多了新技术也就好开展了,病理量多了业务提高也就快了,病理设备也可以用好的设备,这样就更好的为临床和患者提供更好的病理报告!病理的待遇也就提高!
各地方政府对卫生部政策法规解读不尽相同,各地病理发展现状也不相同,各投资方的出发点和对病理科的认识也不同,各医院领导观念也千差万别,最后必定会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时间和实践会检验一切,大浪淘沙,通过3-5年的沉淀,可能会摸索出一条适合国情的路!但不管怎么变,病理诊断不能用机器取代,还是得靠人,打铁还得自身硬,所以病理医生也必须苦练内功,适应发展,不管风吹雨打,方能闲庭信步!
天行健, 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 君子以厚德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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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老师:
可以按照标本量以及医院级别来觉得是否需要保留医院的病理科, 三甲医院肯定得保留, 不保留的归入病理中心。关键在于病理中心的产权,怎么跟医院合作,私立跟公立?宁波的模式是失败的,把三甲医院病理科??了, 问题多多。我对公立的病理中心的前途不看好。
shuanlong:
国内的医改,在摸着石头过河。先在一些城市的部分医院试点,效果好了,然后逐渐推广开来。形式是好的。但是医改的主题应该是政府+医疗单位+医生+患者的协商后综合而定的。不是现在简单的政府行为强加于医疗单位,脱离医生、患者的医改必定是最终以失败而告终。
胡老师:
病理的问题是管理不善,大锅饭,严重专业人员短缺,缺乏糸统培训机制。产权,医生医院关系,那是整个体制改革问题。很多非三甲医院每天手术量很大,需要病理的术中会诊。改革不是一个简单模式的改革,应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多种模式。
不过只要是改,病理医生都会有希望和机会。病理医生可以以独立的公司和医院签合同,合同形式可能多种,完全独立,半独立,完全被医院僱用,当然资本多机遇会大,有专业知识技能也是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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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老师:
个人认为三级甲等医院以下的医院病理业务纳入中心,中心借助三甲医院病理资源开展业务是一个多赢的结果,中心在国家規范内运行,但是不能成为政府卫生局的二级单位
医院原本就不重视病理科,现在有机会,让病理科成立中心,一个城市几个中心。像2,3线城市,如果管理经营。以及病理人员的去留都是问题。
郭老师:
医院原本就不重视病理科,现在有机会,让病理科成立中心,一个城市几个中心。像2,3线城市,如果管理经营。以及病理人员的去留都是问题。
DA老师:
小病理科本来就是没有奶酪,无所谓谁动,是医院的蛋糕被切。象我们小科室医生见识少水平差,走向高度企业化的病理中心打算接纳吗?
郭老师:
吴秉铨教授在“病理学科发展的现在和未来”一文中提到“应该考虑在一定地区建立形成规模和水平都合格的病理中心 ,在一定程度上集中人力和物力。”这不仅代表了广大基层病理工作者的呼声 ,也是当前病理学科发展与医疗体制改革中必须着重解决的问题之一。文献:《中华病理学杂志2000年03期 》
陈老师:
病理诊断中心无疑是今后一个好的改革方向,对于解决和提高中小医院的病理诊断水平起到了关键作用。国内国外都有很多成功的经验。除了金域、迪安和艾迪康,浙江还有多个诊断中心,如宁波、舟山、天台、上虞等,有或无实质性尝试。有说好也有很多非议,需要很好总结。国家卫计委的政策是一方面,具体操作上的探索也很关键。理论上医院小而全,就难以做到高精尖。对于病理上要求的专科化、规范化,精准度等,尤其是免疫、分子等很难达到。而诊断中心可以集中人力物力,做到这些。可以实行规范化管理,有广泛的发展空间。细节决定成败,需要大胆尝试,稳中求进。我认为是今后的发展方向。远程会诊也应快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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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一位老师给我发来的留言:
abin老师您好,看到你的发帖关于病理中心得成立的讨论,我有感而发写了些东西,不知道为什么说不能评价。所以我想发给您,就算对国家政策的吐槽吧。原文如下:
病理学可以说是临床医学的基石,一个医院没有一个好的病理科就算临床医疗水平在先进或者医生的诊断水准再高,也不可不免的要出现问题。现在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患者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个体化治疗必将成为一种医疗模式,经验医疗将受到限制。
个体化医疗不可避免的会将病理科纳入其核心地位,doctor's doctor 不是随便叫的,必然要起到重要的作用。现在国家要试点病理诊断中心,说明国家层面开始重视病理,是个好事,但是搞大中心,大合并,我本人认为不是一个稳妥的办法。 我在日本学习过病理,也参加过他们的病理年会,根据我的观察,日本几乎所有的医院都有自己的病理科,并且各个医院的病理科也有相互联系,他们联系召开病理讨论会,定期进行病理会议。倒是没有听说过日本成立什么病理中心,独立于医院,取消医院的病理科。不过他们病理诊断和病理研究是紧密相连的,病理研究和病理诊断会分成两组,诊断就是专心的诊断,病理研究参与病理诊断,并根据研究结果制订诊断标准。我在学习期间看到最多的就是病理诊断取材規約。并定期额进行規約的修订,每年都会召集日本国内的诊断医和学院研究所得专家进行讨论,制订标准,因为现在日本病理已经有了自己的诊断标准。
反观我国,病理诊断还是依据WHO制订的标准。但是制订过程中很少有中国病理学者的参与,只是在流行病学调查中引入中国的发病和死亡率。
还有就是中国的病理医的培养是很大问题,可能是我的认识有限,国内一定要分清临床病理和学术病理分开,这有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是这个问题我感觉是制约中国病理的最大绊脚石。研究和临床本身就是不能分格的,脱离临床实践的研究本身就空旷的不切合实际的研究,反之脱离了研究的临床也将是浅显的的临床,那么中国的临床怎能扎实的提高?投入很多,效果很少。
综上,我个人认为,成立病理中心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但不能牺牲医院已有的病理科为代价,即便是医院原有病理科水平很低,但是既然成立那必然有病理方面的人支持,所以应该加强病理诊断医的培训,鼓励病理研究者参与临床,临床和诊断各有専攻,不能打断他们之间的联系,病理中心也应该是有国家支持成立专门的病理中心,加强各个研究中心得联系,作为一个病理医的培训基地和考核,符合社会的发展。
2017-02-16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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