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验结果 1.尸表检验
(1)一般情况:冷藏成年男性尸体一具,尸长166cm,发育正常,体型中等。尸斑呈暗红色,分布于尸体背侧未受压部位,指压不褪色。尸僵已缓解,黑色头发,发长5.0cm.角膜轻度混浊,双侧瞳孔隐约可见,直径0.6cm,巩膜无黄染,结合膜苍白。口、鼻腔及双侧外耳道未见异常分泌物,牙齿无异常,气管居中。胸廊对称,下腹平坦,下腹壁可见尸绿形成。脊柱、四肢无畸形,双手指甲床中度紫绀。外生殖器发育成熟。
(2)尸表损伤情况:左、右胸部皮肤分别可见2、3个印痕。大小均为10cmX6.5cm(符合抢救时电除颤所致)。左肘窝见1个注射针孔,左手背见3个注射针孔。
2.内部检验
(1)头颈部:头皮及皮下组织未见损伤,颅盖骨及颅底诸骨完整,未见骨折。硬脑膜外、下腔及蛛网膜下腔均未见出血,软脑膜透明。全脑重1470g,双侧大脑半球对称,脑回无增宽,脑沟无变浅。大、小脑及脑干切面未见出血、坏死。脑室无积液。基底动脉无异常。脑垂体未见异常。 颈部浅‘深肌群未见出血,舌骨及喉软骨未见骨折。左、右侧扁桃体大小分别为3.5cmX2.2cmX1.6cm和 3.0cmX2.0cmX1.6cm.咽喉粘膜呈淡红色,喉头未见明显水肿,气管内有少量粉红色泡沫状液体。食道粘膜无异常。甲状腺无肿大,切面未见结节。
(2)胸腔:胸骨=肋骨无骨折。双人,侧胸腔无积液。胸腺大小为7.0cmx5.5cm. 双肺表面红褐色,肺膜光滑,与胸壁无粘连。左肺重580g,右肺重650g,双肺切面见少量暗红色泡沫状液体,未见空洞、结节、钙化、肿块。支气管及肺门淋巴结未见肿大。肺动脉及分支无血栓栓撒塞。 心包膜完整,心包腔内积液5ml.心脏重280g,左心室肌厚1.0cm,右心室肌厚0.3cm。各瓣膜未见粘连、移位,其周径分别为:11.0cm,肺动脉瓣6.5cm,二尖瓣8.0cm,主动脉瓣7.0cm。心内膜未见异常。心肌切面未见出血。冠状动脉未见异常。
(3)腹腔:腹壁脂肪厚1.8cm,膈肌高度:左侧平第5肋间,右侧平第4肋间。腹腔内无积液,各脏器位置正常。肝脏重1400g,被膜完整,质地中等,表、切面未见结节;胆囊有少量胆汁,胆道外观无异常。脾重150g,包膜完整,无明显皱缩,实质无液化。胰腺重100g,实质及周围脂肪组织未见出血、坏死。左、右肾重量分别为150g、140g,肾包膜光滑易剥离,皮、髓质分界清,小动脉管道壁无增厚,肾盂、肾盏未见异常。双侧肾上腺未见异常。胃内有呈糊状未完全消化的米饭’青菜等食糜200ml,粘膜无出血,浆膜表面光滑。大肠‘小肠及阑尾均无异常。左、右输尿管通畅,膀胱内空虚,粘膜面未见异常。 睾丸位于阴囊内,未见异常。
3.组织学检查
(1)脑:大小脑及脑干未见病理改变。蛛网膜下腔血管及脑内血管扩张、淤血。脑组织稍疏松,神经细胞及血管周隙增宽,神经细胞未见明显坏死,胶质细胞未见增生,无异常型 性,脑实质未见出血及炎症细胞浸润。
(2)心:部份心肌纤维断裂或波浪状排列,间质未见炎症细胞浸润。冠状动脉及传导系统未见异常。
(3)肺:肺泡壁毛细血管及间质血管扩张、淤血。部份肺泡腔内充满淡红染无结构均物质,小部份肺泡腔内见大量红细胞,支气管、肺泡腔及间质肺实质未见炎症细胞浸润。
(4)喉头:粘膜层及粘膜下层组织疏松,粘膜下血管扩张、充血,未见炎症细胞浸润。
(5)肝:肝小叶结构轮廓清,肝细胞沿中央静脉呈放射状排列。肝血窦见少量红细胞,汇管区未见异常。
(6)脾:脾小体及脾髓结构尚正常,脾血窦淤血。
(7)肾:肾小球结构尚正常,肾小管部分上皮细胞自溶。间质血管扩张、充血,未见炎症细胞浸润。
(8)胰腺:腺体轮廓清晰,实质内及周围脂肪组织未见出血及炎症细胞浸润。
(9)胃、肠、阑尾:粘膜上皮部份脱落,粘膜下血管扩张、充血,肌层及浆膜未见异常。
(10)甲状腺:滤泡上皮及滤泡旁细胞形态无异常,滤泡腔充满红染胶质特,间质血管扩张、充血。
(11)肾上腺:皮质各层及髓质结构无见异常,间质血管扩张、淤血。
(12)脑垂体:腺细胞及神经细胞无异常,间质血管扩张、充血。
(13)胸腺:大量脂肪组织内见胸腺淋巴组织呈岛状排列。
(14)膀胱:未见异常。
(15)扁桃体:淋巴细胞无异常,隐窝内未见异常,间质血管扩张、充血。
四.法医病理学诊断
1.脑及肺淤血、水肿;
2.心、肝、脾、肾、胃肠等脏器:淤血。
五.分析说明
根据医学各科及法医学专业教科书的基本理伦与基本知识,对死因做出鉴定。
1. 根据法医系统解剖检验所见,XXX体表及内脏器官未见明显机械性损伤及中毒征象。
2. 尸体解剖及组织学检验未发现死者有器质性疾病的病理改变。死者双手指甲床重度紫绀,双肺高度淤血水肿,各器官淤血,符合猝死的一般病理学特点。
3. 结合案情(青壮年男性、于夜间睡眠中死亡)综合分析,死者符合青壮年猝死综合征死亡
六.鉴定意见
XXX符合青壮年综合征死亡。
一•检验结果
1.尸表检验
(1)一般情况:冷藏成年男性尸体一具,尸长166cm,发育正常,体型中等。尸斑呈暗红色,分布于尸体背侧未受压部位,指压不褪色。尸僵已缓解,黑色头发,发长5.0cm.角膜轻度混浊,双侧瞳孔隐约可见,直径0.6cm,巩膜无黄染,结合膜苍白。口、鼻腔及双侧外耳道未见异常分泌物,牙齿无异常,气管居中。胸廊对称,下腹平坦,下腹壁可见尸绿形成。脊柱、四肢无畸形,双手指甲床中度紫绀。外生殖器发育成熟。
(2)尸表损伤情况:左、右胸部皮肤分别可见2、3个印痕。大小均为10cmX6.5cm(符合抢救时电除颤所致)。左肘窝见1个注射针孔,左手背见3个注射针孔。
2.内部检验
(1)头颈部:头皮及皮下组织未见损伤,颅盖骨及颅底诸骨完整,未见骨折。硬脑膜外、下腔及蛛网膜下腔均未见出血,软脑膜透明。全脑重1470g,双侧大脑半球对称,脑回无增宽,脑沟无变浅。大、小脑及脑干切面未见出血、坏死。脑室无积液。基底动脉无异常。脑垂体未见异常。 颈部浅‘深肌群未见出血,舌骨及喉软骨未见骨折。左、右侧扁桃体大小分别为3.5cmX2.2cmX1.6cm和 3.0cmX2.0cmX1.6cm.咽喉粘膜呈淡红色,喉头未见明显水肿,气管内有少量粉红色泡沫状液体。食道粘膜无异常。甲状腺无肿大,切面未见结节。
(2)胸腔:胸骨=肋骨无骨折。双人,侧胸腔无积液。胸腺大小为7.0cmx5.5cm. 双肺表面红褐色,肺膜光滑,与胸壁无粘连。左肺重580g,右肺重650g,双肺切面见少量暗红色泡沫状液体,未见空洞、结节、钙化、肿块。支气管及肺门淋巴结未见肿大。肺动脉及分支无血栓栓撒塞。 心包膜完整,心包腔内积液5ml.心脏重280g,左心室肌厚1.0cm,右心室肌厚0.3cm。各瓣膜未见粘连、移位,其周径分别为:11.0cm,肺动脉瓣6.5cm,二尖瓣8.0cm,主动脉瓣7.0cm。心内膜未见异常。心肌切面未见出血。冠状动脉未见异常。
(3)腹腔:腹壁脂肪厚1.8cm,膈肌高度:左侧平第5肋间,右侧平第4肋间。腹腔内无积液,各脏器位置正常。肝脏重1400g,被膜完整,质地中等,表、切面未见结节;胆囊有少量胆汁,胆道外观无异常。脾重150g,包膜完整,无明显皱缩,实质无液化。胰腺重100g,实质及周围脂肪组织未见出血、坏死。左、右肾重量分别为150g、140g,肾包膜光滑易剥离,皮、髓质分界清,小动脉管道壁无增厚,肾盂、肾盏未见异常。双侧肾上腺未见异常。胃内有呈糊状未完全消化的米饭’青菜等食糜200ml,粘膜无出血,浆膜表面光滑。大肠‘小肠及阑尾均无异常。左、右输尿管通畅,膀胱内空虚,粘膜面未见异常。 睾丸位于阴囊内,未见异常。
3.组织学检查
(1)脑:大小脑及脑干未见病理改变。蛛网膜下腔血管及脑内血管扩张、淤血。脑组织稍疏松,神经细胞及血管周隙增宽,神经细胞未见明显坏死,胶质细胞未见增生,无异常型 性,脑实质未见出血及炎症细胞浸润。
(2)心:部份心肌纤维断裂或波浪状排列,间质未见炎症细胞浸润。冠状动脉及传导系统未见异常。
(3)肺:肺泡壁毛细血管及间质血管扩张、淤血。部份肺泡腔内充满淡红染无结构均物质,小部份肺泡腔内见大量红细胞,支气管、肺泡腔及间质肺实质未见炎症细胞浸润。
(4)喉头:粘膜层及粘膜下层组织疏松,粘膜下血管扩张、充血,未见炎症细胞浸润。
(5)肝:肝小叶结构轮廓清,肝细胞沿中央静脉呈放射状排列。肝血窦见少量红细胞,汇管区未见异常。
(6)脾:脾小体及脾髓结构尚正常,脾血窦淤血。
(7)肾:肾小球结构尚正常,肾小管部分上皮细胞自溶。间质血管扩张、充血,未见炎症细胞浸润。
(8)胰腺:腺体轮廓清晰,实质内及周围脂肪组织未见出血及炎症细胞浸润。
(9)胃、肠、阑尾:粘膜上皮部份脱落,粘膜下血管扩张、充血,肌层及浆膜未见异常。
(10)甲状腺:滤泡上皮及滤泡旁细胞形态无异常,滤泡腔充满红染胶质特,间质血管扩张、充血。
(11)肾上腺:皮质各层及髓质结构无见异常,间质血管扩张、淤血。
(12)脑垂体:腺细胞及神经细胞无异常,间质血管扩张、充血。
(13)胸腺:大量脂肪组织内见胸腺淋巴组织呈岛状排列。
(14)膀胱:未见异常。
(15)扁桃体:淋巴细胞无异常,隐窝内未见异常,间质血管扩张、充血。
四.法医病理学诊断
1.脑及肺淤血、水肿;
2.心、肝、脾、肾、胃肠等脏器:淤血。
五.分析说明
根据医学各科及法医学专业教科书的基本理伦与基本知识,对死因做出鉴定。
1. 根据法医系统解剖检验所见,XXX体表及内脏器官未见明显机械性损伤及中毒征象。
2. 尸体解剖及组织学检验未发现死者有器质性疾病的病理改变。死者双手指甲床重度紫绀,双肺高度淤血水肿,各器官淤血,符合猝死的一般病理学特点。
3. 结合案情(青壮年男性、于夜间睡眠中死亡)综合分析,死者符合青壮年猝死综合征死亡
六.鉴定意见
XXX符合青壮年综合征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