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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请各位老师帮忙

快乐之星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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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03-21 22:40|举报|关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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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各位老师帮忙发一份有关病理标本送检制度的规定,关键是有关于患者是否可以自行带走自身切下来的组织的问题的规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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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山夜雨涨秋池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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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发表于2012-04-01 07:13:07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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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分一半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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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dy>h1>span>...................This signature is very handsome.

甜甜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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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发表于2012-04-01 07:50:16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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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带走的,只要他的主治大夫知道,本人签字就可以。主治大夫也要签字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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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努力,我坚持就会有美好的成果。

火雨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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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发表于2012-12-24 14:26:56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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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忘了在哪里看到的,送检病理的标本,都属于医疗废弃物,不允许私自处理,要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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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之星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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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发表于2012-04-07 22:29:31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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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2 楼 巴山夜雨涨秋池 在 2012-04-01 07:13:07 的发言:

要不,分一半给他?


巴老师您太幽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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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usuo 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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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发表于2012-04-07 23:04:12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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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患者提出要取材后组织,签字后可以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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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路漫漫,漫漫求索路。

wxsds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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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发表于2012-04-07 23:11:08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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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6 楼 qiusuo 在 2012-04-07 23:04:12 的发言:

如果患者提出要取材后组织,签字后可以拿走


我认为这是可以的,人权问题啊,呵呵。我们做完尸体解剖的组织,3个月后家属领走或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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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3163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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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发表于2012-03-25 12:08:55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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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能带走。要不,和他商量一下,让患者带走标本自己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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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qimao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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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发表于2012-04-01 19:23:3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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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2 楼 巴山夜雨涨秋池 在 2012-04-01 07:13:07 的发言:

要不,分一半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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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心态决定她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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