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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不能考执业医师的同志们联名申请国家赔偿

hnbl 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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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06-19 20:29|举报|关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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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在上研究生和报考研究生时大多都不知道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不能报考执业医师,那么国家机关应该有告知的义务,找工作因为执业医师被拒之门外的至少与不给考试有一定的间接联系,国家机关应该告知公民上述规定,中级考试中病理学属于临床医学,按照常理公民是没有办法区分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是否能够考证的(这点相关部门的许多人士也不是完全清楚),特别上学时还去参加外检!那么国家机关具有告知义务,而公民应该享有知情权!国家机关明知道学科设置不合理,确不告知,也不及时纠正,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合作,照成的不良后果,确要公民买单,这在当今和谐社会可谓是一个非常不和谐的强音符!上述行为属于国家机关应该为而没有为,就是失职行为,就是不作为的违法行为,由此引起的损害,国家应负赔偿责任。同时国家机关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知情权!

哥认为这个事件完全满足国家赔偿的5个要件,按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应该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如果真想斗争,大家不妨从这个方面请律师咨询一下!相信如果可以,必定有极大的社会效应,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国家机关应该明确规定哪些专业可以报考执业医师,哪些不能报,并编入高考填报志愿指南中,公民知情后可以根据自己喜好自主选择,而不是采用招生淡化,就业强化的方式,如此只会破坏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降低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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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于 2011-06-19 21:22:0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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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bl 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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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发表于2011-06-19 21:09: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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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国家赔偿不管成败,都会产生极大的社会效应,体现了国家司法制度的进步,以人民为基础,或许可以法外容情,其次,申请国家赔偿可以敦促相关机关尽快完善病理学科的设置矛盾,促进病理学科发展!哥最讨厌像日本人那样:口惠而实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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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发表于2011-06-19 20:58: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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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个下策,如果真的解决不了的话,也许可以通过这个途径!现在在建设行政管理 法制化国家

依法治国!你们的跟他们讲道理,他拿出法律来讲你们不对,你们也应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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