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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病检就切肾,这医院能不赔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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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10-13 10:58|举报|关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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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性息肉被诊断为癌症 医生不做病理检测就动刀;主刀医生系私自“走穴”  

  长期被腰腹疼痛折磨的杨某某在照过两次CT后,被北京某某区医院诊断为输尿管癌。医院私自请来与本院并无合作关系的外院专家,在未做任何病理检测的情况下,便为杨某某实施手术,将其右肾切除。
术后对切除物的病理检测却显示,杨某某得的不是癌,而是良性的输尿管息肉。平白无故失去一个肾脏的杨某某与院方协商赔偿未果,将医院告到法院,索赔65万元。近日,该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事发

  患者肾脏遭误诊切除

  去年9月,因感到右腹、腰部疼痛,44岁的杨某某住进了某某区医院。9月13日,在照过两次CT后,杨某某被主治医生———某某区医院泌胸科主任张某某确诊为输尿管癌。震惊之余,杨某某的家人颇感疑虑:仅凭CT就断定是癌症,是不是太武断了?恰好,杨某某的哥哥曾在该区医院工作过,于是杨的家人提出:邀请某某医院专家进行会诊。

  9月16日,该区医院单方面决定邀请另一某某医院泌尿科副主任许某某前来为杨某某会诊。“这个专家在看过我的CT影像后,称百分之百是恶性肿瘤。”杨某某说,许某某他立即手术。随后,杨某某便被推进了手术室,此时,杨的家人仍在恳求医院对息肉进行冰冻检测,但张、许二人不同意,并再次称“百分之百是恶性肿瘤。”执意直接进行手术,并当即收取了1000元手术费。

  “手术后,两个大夫就变了脸色,息肉是良性的。”杨某某的哥哥说,“息肉良性对于患者和家属来说本是个福音,但那一刻这个消息对于我们来说却是噩耗,因为弟弟的右肾已经没了。”次日,经过病理检测,杨某某被确诊为输尿管息肉,良性。

  手术后,杨某某在向主刀医生许某某咨询病情时,无意中发现:前来会诊的许某某所在某某医院与该区医院之间并无合作关系,许某某也不在该区医院外聘专家之列,他是被张某某私自请来给自己做手术的。杨某某还发现,自己手术前支付的1000元手术费没有任何收据。当他查看手中所有病历和手术资料后,发现除了在“手术记录”中简单记录了许的名字外,其他任何资料中都没有许的签名。

  ■进展

  协商未果患者告医院

  术后,该区医院承认了医生误诊的事实,并同意对杨某某进行赔偿。院方表示,由于医院已为医生上了医疗保险,医生出现误诊后,保险公司将依照北京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的评估做出赔偿。今年2月8日,北京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做出了12万余元的赔偿评估。

  “12万元还不够维护另外一个肾的”,杨某某及家人认为赔偿数额不公平,拒绝接受。杨某某告诉记者,手术前,在该区水务局工作的他经常下到乡村工作,从未感到过疲劳。而切除右肾后,他的体重下降了10斤,腹部也留下了一道长约15厘米的刀口,体力大不如以前,连回家上六楼都要休息3次,还经常出现怕冷、困倦等现象。同时,由于患有轻微脑血栓,杨某某术前每天要吃3种药控制病情。可现在,为避免影响肾功能,他再不敢轻易服药。

  在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作出评估后的一周内,杨某某又和该区医院就赔偿问题协商了几次,但都没能达成一致。2月15日,他一纸诉状将该区医院起诉到该区法院,索赔65万元,该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追访

  副院长承认误诊事实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该区医院了解此事。杨某某的主治医生张某某轮休未上班,他的名字仍列在门诊大厅悬挂着的“医院专家出诊一览表”中。记者找到院长王某某,但当听说记者是来采访杨某某与医院的医疗纠纷时,王某某一边将记者挡在门外,一边说“我没有时间接待你”。随后,记者又找到了副院长张某某,他表示院方已得知杨某某起诉医院一事。

  “医院承认在这起手术中存在失误。”张某某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名为“患者杨某某医疗纠纷解决经过”的材料,上面写有“医院存在误诊和告知义务差”字样,并表示同意补偿患者。张久田说,由于双方没有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目前医院也在等待通过法院解决此事。

  对于医院为何未对杨某某的肿瘤切除手术进行常规的病理检测,张某某解释说,由于杨卫忠有多年的病史,且通过对患者患处的外部观察触摸,可以感觉到较大的肿块,主刀医生考虑输尿管癌的可能性很大,断定“不需要再进行检验”。“主要是依据主刀专家的经验决定的。”张久田又补充道,“如果在手术过程中进行病理检查,可能会形成癌细胞种植。”

  ■调查

  主刀医生系私自“走穴”

  “主刀医生许某某是私自到该区医院为我做手术的,从中收取不开收据的好处费。”杨某某称,该区医院曾告诉他,这样做并不违法。昨天,记者向该区医院副院长张某某问及许某某与该区医院的合作方式时,张没有正面回答,只称医院与北京多家三甲医院都有协作关系。但在医院门诊大厅的专家介绍栏内,只有协和医院、同仁医院和北京妇产医院的外聘专家介绍,并无许某某所在的医院和许某某的名字。门诊大厅导诊台的值班护士告诉记者,该区医院的合作对口医院中并没有许某某所在的医院。

  昨天下午,记者打电话联系到杨某某的主刀医生———某某医院泌尿科副主任许某某。他承认曾到某某区医院为杨某某做手术,并因误诊切除了患者的右肾。对于为何到无合作关系的该区医院出诊,他解释称,由于患者的哥哥曾是该区医院工作人员,他才答应帮忙的。但在记者的追问下,他承认并不认识患者及家属,而是被该区医院的张某某私自请去的。“我所在的医院不知道,只有我所在的科室知道。”许某某说,按照规定,自己外出做手术应该事先向所在医院说明。他同时承认,自己在手术后收取了劳务费,数额“不是800块就是1000块”。而对于杨某某被误诊及术后产生的不良反应,许某某却称,患者的各项指数检测都在正常范围内,“不会对身体造成不良影响”。

  据了解,本案将于3月14日在该区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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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于 2007-10-15 13:33:0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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