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于 2010-10-21 23:32:00 编辑
我们发报告时,从来不把皮角作为一个单独的诊断。总会在末尾加上句考虑来源于何种病。其实,皮角之所以做活检,就是因为表面看起来不像恶性的临床皮角损害,病理中有近40%其实已是早期恶性病变,比如早期鳞癌。要不是为此,临床上看到皮角都能一眼就确定性质的话,根本就不必做活检。既然如此,正规的皮肤病理医生是不至于会在发报告时把皮角的病因遗漏滴!
所以,楼上的 病理 站友的说法是否换成:发报告时不可把皮角作为一独立诊断,应在后面附上病因分析?
我们发报告时,从来不把皮角作为一个单独的诊断。总会在末尾加上句考虑来源于何种病。其实,皮角之所以做活检,就是因为表面看起来不像恶性的临床皮角损害,病理中有近40%其实已是早期恶性病变,比如早期鳞癌。要不是为此,临床上看到皮角都能一眼就确定性质的话,根本就不必做活检。既然如此,正规的皮肤病理医生是不至于会在发报告时把皮角的病因遗漏滴!
所以,楼上的 病理 站友的说法是否换成:发报告时不可把皮角作为一独立诊断,应在后面附上病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