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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楼上的琴山老师您提说的对,其实书上写了许多解释,但是我看那么多就每天给网友摘抄一小段分享,关于幸福公式我再补充点解释
“效用和消费品的价格是没有对等关系的,这主要是由效用的主观性所造成的。
如果效用不是无穷小量,根据公式,欲望越小,得到的幸福感越大。
真正的无欲则刚是几乎不可能的。那么怎么减小自己的欲望呢?首先:在物质上要量入为出,不做超出自己经济能力的事情,其次,在享乐上更加注重内心快乐感的培养,减少精神上的快乐对物质的依赖,最后学会给予,因为利他才是真正的利己,团结起来才能创造更大的效用,才能使人更加幸福!”
幸福=效用/欲望
那么幸福有最大值和最小值么?是多少呢?
假如当欲望为吃饭时,一个馒头,一个烤鸭,一桌佳肴效应当然递增,幸福感也递增
可是当欲望为自我价值的体现时,金钱,权力,名声效应当然递增,幸福感递增
可是有个问题是,为了实现欲望,获得最大效应,使用了不恰当的手段,甚至是卑鄙的见不得人的手段,幸福感也同样会递增吗?我们的道德律在其中会起作用么??
再或者当我们被教育把欲望降低到最少,就可以得到相对更多的幸福感,是否有点夜郎自大掩耳盗铃的嫌疑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