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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人投诉说免疫组化项目没有尽告知义务?

fashun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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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06-02 08:56|举报|关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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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免疫组化项目怎样通知病人?有何好方式沟通?医保可以报销吗?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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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ren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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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发表于2010-07-14 09:03: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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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院病人我们一般是直接做,因为这是病理诊断的需要,临床医生申请病理诊断就是想要一个更准确的结果,再反馈再申请太浪费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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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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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_Aijun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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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发表于2010-07-29 18:21: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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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科里免疫组化检测与否,完全根据病理诊断需要和临床治疗需要,不需单独告知的,费用从住院费中直接扣除,医保都报销的。门诊病人则通知患者或亲属去交费后再做。因为以前常遇到有些患者,你为他们着想节约时间,先替他们做了,但ta却赖账不补费。所以只能先交费后做组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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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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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you have great talents, industry will improve them; if you have but moderate abilities, industry will supply their deficiency. 如果你很有天赋,勤勉会使其更加完美;如果你能力一般,勤勉会补足其缺陷。

灌篮高手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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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发表于2010-09-11 08:09: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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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dingwei在2010-8-13 7:54: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病理在2010-7-29 19:49:00的发言:

 患者应该有知情权,不应该不征求患者同意直接做免疫组化,不管有没有必要和报销,患者告你们肯定会胜诉的,还是先把患者安抚下来吧

 

从法律层面上讲,这是正确的。

侵权法: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免疫组化是否为特殊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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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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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世博会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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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发表于2010-06-03 08:07: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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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想知道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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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耕耘 一分收获

宁静志远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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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    发表于2012-01-08 13:20:53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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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之间的信任有多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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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shun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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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发表于2010-07-13 15:19: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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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xclbljys在2010-6-11 19:32:00的发言:

 我们的过程是先发一个报告,“考虑XXXX肿瘤,建议做免疫组化”。医师拿到报告后与病人家属沟通,经家属同意后我们给病人做。

谢谢!

其他网友咋不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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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doson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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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发表于2010-07-15 21:08: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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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xianren在2010-7-14 9:03:00的发言:

 住院病人我们一般是直接做,因为这是病理诊断的需要,临床医生申请病理诊断就是想要一个更准确的结果,再反馈再申请太浪费时间了!

我们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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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进步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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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发表于2010-07-15 23:27: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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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xianren在2010-7-14 9:03:00的发言:

 住院病人我们一般是直接做,因为这是病理诊断的需要,临床医生申请病理诊断就是想要一个更准确的结果,再反馈再申请太浪费时间了!

我们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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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老杨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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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发表于2010-07-25 20:42: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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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做,不告知,但不知道是否需要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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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caodi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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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发表于2010-07-25 22:59: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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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已是直接收,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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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S99122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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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发表于2010-07-26 23:16: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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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原来是采取先告知的办法,临床熟悉后就直接做了不告知了,因为越来越多的治疗需要我们搞清楚,他们新近应用的靶向治疗需要,自然就顺理成章了!!

这个费用法医保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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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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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    发表于2010-07-29 19:49: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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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者应该有知情权,不应该不征求患者同意直接做免疫组化,不管有没有必要和报销,患者告你们肯定会胜诉的,还是先把患者安抚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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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4160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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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    发表于2010-08-02 21:29: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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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部分情况没必要,做手术的目的不仅仅是切除了事,为的是下一步治疗,所以,只要常规病理检查是必须的,那免疫组化也没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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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wei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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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    发表于2010-08-13 07:54: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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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病理在2010-7-29 19:49:00的发言:

 患者应该有知情权,不应该不征求患者同意直接做免疫组化,不管有没有必要和报销,患者告你们肯定会胜诉的,还是先把患者安抚下来吧

 

从法律层面上讲,这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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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观点纯属个人偏见,希望大家独立判断,正确引用!中华病理技术网:http://www.zhbljs.com/

海上明月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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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    发表于2010-08-13 20:43: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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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也有临床医师的因素在内。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

沟通很重要。和临床沟通,与病家沟通。

作为病理人,鉴别诊断需要做的,涉及到治疗原则与方案的,病理医生要说服病家和临床医生。假使不需要做的,就没有此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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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臣

有福不在忙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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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    发表于2010-09-11 08:30: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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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告知,且不说法规,就是法则允许,我每个病人给开100多项,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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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福不在忙

wangdingding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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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    发表于2010-09-14 15:39: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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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应先学习卫生部《病理科建设与指南》,免疫组化再跟病人沟通,那么多长时间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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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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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    发表于2010-09-15 13:23: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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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海上明月在2010-8-13 20:43:00的发言:

 这个问题也有临床医师的因素在内。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

沟通很重要。和临床沟通,与病家沟通。

作为病理人,鉴别诊断需要做的,涉及到治疗原则与方案的,病理医生要说服病家和临床医生。假使不需要做的,就没有此事的。

 

非常赞同海上明月老师的意见!确实,沟通很重要,临床医生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如果平时临床沟通不是太可靠的话,就得靠我们自己经营了。

我科的办法是:我们在普通病理申请单上就附有较为详细的一份《病理检查知情书》,详细罗列了有关可能需要与病家沟通的事宜,包括免疫组化,该项目的条款大致意思是说:收到本病理申请单即视为病家同意病理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做的进一步检查项目免疫组化等。不过,刚刚写这个问题时,我忽然想到,前一句话该没有强买强卖的嫌疑吧?或者需要加上一句,对本知情书内容有疑议的,请书面提出商榷?唉,医患间信任如此,使得很正当的事也似邻人偷斧,不仅是医者的悲哀,也是大众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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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没有彩排,每一天都是现场直播”

fyshan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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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    发表于2010-09-15 22:08: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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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多复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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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shun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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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    发表于2010-09-16 10:04: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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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新农合  报销比例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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