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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男,24岁,打工者。
傍晚饭后,被人发现倒在冲凉房地上,送入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尸检:尸斑位于背部、头部、胸部,口唇、指甲可见紫绀。背部可见擦伤。
就提供这么多资料,再说多点,谜底就说出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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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死者的气管、支气管、细支气管中堵满见到黄褐色的食糜。
死因:酒后呕吐物误吸致窒息。(死者心血送检提示死前有饮酒。)
有趣的是,我们在死者食道的切片中见到很多神经小结,这在平时的切片中我没有见过,不知大家有没有见过。
死者的脉管系统都正常,其他系统也没有阳性发现。所以我们怀疑死者本身有食道发育的异常,一般24多岁的年轻人很少有人会酒后出现如此严重的误吸引起死亡的。
2023心想事成!
感谢apple89提供的病例。我不懂法医不过也来猜猜:
1.煤气中毒的时候面色潮红、口唇樱桃红色,不会发生紫绀。
2.电击伤也一般没有明显得紫绀,而且法医上有电击伤皮肤的证据,此例没有描述。
3.本例特点之一尸斑位于背部、头部、胸部,只是说明死者生前体内血量未失,尸斑于非低下部位出现,或者临死前处于卧位(已经有疾病发作?背部擦伤是发作时摔倒所致)
4.另一值得注意的特点是口唇、指甲的紫绀,这是缺氧的表现,所以比较倾向心源性的猝死、急性心肺功能衰竭的临终表现,没有心脏病史也可能发生猝死,年轻人往往比老年人更严重。
说了半天还是跟着楼上两位刘老师走,希望更多法医高手参与讨论
最终诊断 >> 查看 ( 窒息死亡 )??????
头都大了。
这个言发得有些困难。有唱反调之嫌。但一直把病理诊断,特别是尸诊断当作很严肃、很严格、很神圣的事情。所以总觉得说出来才好。简单些吧。
1.我如果要把窒息作为死亡原因,我一定要首先把导致窒息的原发病在更重要的位置上提出来。
2.我如果要把窒息作为死亡原因,我一定会提出更多的证据,证明死者是死于窒息。
3.不搞医学的人都会怀疑,一个年轻的大活人,会在饭后冲凉时,平白无故地被“喉头黄褐色食糜状物”呛死了。而这个人其它方面就没有一点毛病,或毛病小得根本无须提出来。
没有半点责怪apple89 先生的意思。说这些话是因为搞过不少的尸解,每次都战战兢兢,解剖时小心翼翼。尽管搞过临床,自认当时还很好学,但解剖回来后翻书,咨询相关方面专家,上网查资料仍然忙得不亦乐乎,生怕害人害己。对本贴看见那么多人跟贴,学习。觉得不吐不快。可能有些吹毛求疵吧。欢迎不客气地批评指正。
以下是引用瑶桐在2007-7-8 10:15:00的发言:
感谢apple89提供的病例。我不懂法医不过也来猜猜: 1.煤气中毒的时候面色潮红、口唇樱桃红色,不会发生紫绀。 2.电击伤也一般没有明显得紫绀,而且法医上有电击伤皮肤的证据,此例没有描述。 3.本例特点之一尸斑位于背部、头部、胸部,只是说明死者生前体内血量未失,尸斑于非低下部位出现,或者临死前处于卧位(已经有疾病发作?背部擦伤是发作时摔倒所致) 4.另一值得注意的特点是口唇、指甲的紫绀,这是缺氧的表现,所以比较倾向心源性的猝死、急性心肺功能衰竭的临终表现,没有心脏病史也可能发生猝死,年轻人往往比老年人更严重。 说了半天还是跟着楼上两位刘老师走,希望更多法医高手参与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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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死因应考虑:电击死、煤气中毒死、异物吸入窒息死、急性胰腺炎、酒精中毒、急性胃扩张、心源性猝死等
1、电击死多数在手上能见到电流斑,如果因接触水源触电,皮肤表面缺少电流斑,但电器表面可以检测到电流。
2、煤气中毒可以通过皮肤尸斑和解剖时肋间肌的颜色判断,呈鲜艳的樱桃红颜色,同时检测血液一氧化碳浓度协助诊断。因此,和电击死一样,现场勘查和尸表检验很重要。
3、心源性猝死对年轻人来说主要是除外心肌病和心脏传导系统疾病,但常规尸检中大多忽视对传导系统取材。
4、酒后猝死要考虑:异物吸入、酒精中毒、急性胃扩张、急性胰腺炎等,其中异物吸入窒息死必须在段支气管以下的支气管腔内见到内容物,在气管或叶支气管腔内发现异物,必须排出死后体位变化导致的人为假象。
5、食管壁出现较多的神经节是机体的一种反应性增生的表现,如慢性阑尾炎时也常出现类似的表现,在排除上述各种死因后才考虑它是否对食管功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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