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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来为学检验从事病理诊断的同行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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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09-15 21:16|举报|关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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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2009年3月6号发布的“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无疑将我们这些学检验出生从事病理诊断的一批基层病理诊断精英“判了死刑”,国家在制定婚姻法中用到过“事实婚姻”的概念,为什么在对待这个问题上不能借鉴呢?我们这批没有执业医师证的检验人在长期的工作中掌握了从事病理诊断应有的技能和知识,为病理诊断事业做出了不能忽略的贡献,已经成为了新中国病理诊断领域不可忽视的事实力量,迫切希望卫生行政部门能采取变通的政策承认这个“事实婚姻”,也恳请业界老前辈们为我们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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