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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第八条 二级综合医院病理科至少应当设置标本检查室、常规技术室、病理诊断室、细胞学制片室和病理档案室;三级综合医院病理科还应当设置接诊工作室、标本存放室、快速冰冻切片病理检查与诊断室、免疫组织化学室和分子病理检测室等。其他医疗机构病理科应当具有与其病理诊断项目相适应的场所、设施等条件。
第九条 病理科的人员配备和岗位设置应满足完整病理诊断流程及支持保障的需要。其中医师按照每百张病床1-2人配备,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医疗机构应适当增加。病理科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按照与医师1:1的比例配备。
简单地说三级医院病理科分局至少应当设置:标本检查室、常规技术室、病理诊断室、细胞学制片室、病理档案室;接诊工作室、标本存放室、快速冰冻切片病理检查与诊断室、免疫组织化学室和分子病理检测室(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置)等基本工作用房。以及根据医院床位及承担临床、教学和科研任务应当配置的工作人员的办公用房。在流程应符合生物安全、医疗安全和消防安全。其中生物安全流程应划分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医疗安全流程应方便患者就医、保证技术流程、诊断流程和档案流程;消防安全应设置消防安全通道,保证在紧急情况下人员的疏散,以及病理科各种医疗设备的使用安全。在分局上应首先考虑生物安全流程,兼顾工作习惯,将各区域相对集中,方便患者就医。当然实施起来还有许多具体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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