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icaline.com/Post/View.aspx?type=%e7%bb%8f%e9%aa%8c%e4%ba%a4%e6%b5%81&idx=00e93d35-0ebd-4a34-ad89-555c7a073d18
落实新医改关键在“驱鬼”
开放30年来,卫生体制改革最大的损失就是行业发展方向的迷失,以及对建国以来我国卫生事业所秉承的“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最高宗旨的违背。公益性和医疗工作是与生俱来的。把医疗事业市场化,必然导致医务人员灵魂的败坏,以及医患关系紧张。
30年前当一系列旨在鼓励医疗服务市场化的政策和措施,席卷全国的医疗机构,犹如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医院内部层层订立经济指标,过度治疗,过度检查成为了创收的主要手段,药品回扣成为医院重要的分脏链,从上到下按比例分成,很多医院管理人员每年灰色收入高到难以想象,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导致药品价格高昂,看病贵成为了国人头上的三座大山之一,对全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灾难。医院成了不折不扣的吸血鬼!不好的制度会把人变成鬼,现在如何把鬼变成人,其难度可想而知。
现在医院内上下内外已经形成了非常复杂的利益链和利益网,已经成为了吸血鬼的天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些灵魂深处只有“钱”的吸血鬼们如何能放弃即得的利益,一个字“难”!
这些“吸血鬼”这么多年吸取的民脂民膏是几万亿人民币,足以重建一个中国医疗系统,这是制度带来的原罪,任何人无法得到惩罚。
新医改给全国人民带来了希望,但是如何设计合理的制度,避免以前的弊端至关重要。在旧的体系中,医院在药品和器械的采购,医院各种日常采购和支出都存在很大的漏洞,如果在目前的现状下注入资金,如同水银泻地,在新的制度设计下,落实新医改关键在“驱鬼”,避免留下太多的漏洞。
目前中央高度重视医改工作,组成了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为组长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全国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的框架已经形成,制度的设计和试点已经展开。
国家当前主要工作是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立足当前抓好五项重点改革,注重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体制机制,着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力争在中国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有所创新,把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结合起来,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卫生需求,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政府同时加大资金投入,把保障资金安全,当作深化改革的关键。各级政府新增8500亿元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等方面。同时要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严格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用于人民群众基本需求。
这些都是良好的开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世界性难题。改革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但是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如果把药品看成一种商品的话就比较简单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非处方药品就是非处方药是指为方便公众用药,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审定后,不需要医师或其它医疗专业人员开写处方即可购买的药品,一般公众凭自我判断,按照药品标签及使用说明就可自行使用。主要是在药店销售,今天和大家介绍的处方药品的销售模式,处方药,简称Rx药,是为了保证用药安全,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审定的,需凭医师或其它有处方权的医疗专业人员开写处方出售,并在医师、药师或其它医疗专业人员监督或指导下方可使用的药品。
由处方药的定义可以看出,处方药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的消费者没有选择的权利,完全是有处方权的人决定它的使用方法和途径。除了以上的定义,我打算用非专业的白话来解释一下处方药的销售流程。
现在医院里销售的处方药模式主要是两种,一种是生产厂家直接派业务人员促销,第二种就是各种代理商的销售人员在促销。第一种药品销售很简单,就是厂家把货发到指定的配送商业公司,然后商业公司再配送到各个医疗机构(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以前的医改有规定,厂家药品必须通过商业公司,这个商业公司的主要功能就是配送给医院并收取一定配送费用)然后再派销售人员去医院促销,因为很简单,他们促销的对象就是医生,因为药品的销售建立的基础,就是一张张医生的处方单,医生被推向了药品销售的最终端环节,因为消费者是没有选择的权利的。既然是市场经济,医生作为销售环节中最重要的一环,此中肯定是会产生促销费用。
我现在重点想说的是第二种,这种销售模式才是促进医生乱开处方的最大的黑手,一般来说代理商的药品是从厂家直接采购回来,在经过招投标以后,打通医院环节,让医院采购,然后再派医药销售人员促销。一般来说这种生产厂家是没有实力在全国派销售人员去医院直销,他们只底价提供药品,然后提供底价发票,他们做的就是这些,为什么说底价呢,大家都知道,国家给药品定价都是参照进口药品来定的,一支头孢曲松钠,国家定的零售价是一百多元,但是出厂价格就是一块多钱,通过代理商的操作,这个空间可以放大到几倍甚至十几倍,这个空间是由厂家数量决定的,厂家数量多,竞争大,肯定空间就少,所以现在的代理商挑选的很多品种都是生产厂家少的,那样在招标方面可以规避掉竞价的环节,而直接入围。
我今天想说的主要内容就是,国家医改,医改,顾名思意是医药改革,而不是医疗体制改革,不从药品入手专门,而从医疗机构入手,这是本末倒置,医院如果作为一个企业来看的话,它销售的主要商品就是药品,应该从药品方面入手,现在的代理商操作药品其实很简单,主要是通过“走票”来逃避国家税收,举个例子,头孢曲松钠出厂价假设是1.8元,但是招标价格为18元,那么此中产生的增值空间就是16.2元,按照国家的税收规定是要缴纳百分之十七的增值税,及其它费用,加起来要二十二个点左右。代理商的手法是,把厂家的发票开到一个走票医药公司,比如底价票是1.8元,然后这个医药公司开出来的价格是17元,开票的对象是配送给医院的公司,那么这个增值税只有一块钱,国家收的税只能从这一块钱收取,但是走票公司会收取一定的点数,但是他们怎么来避免国家的增值税收取呢?因为他们有足够多的票源来冲抵中间的差价,比如说这个走票公司是开药店的,药店销售药品是不需要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但是他们从厂家买来的药,厂家是有发票过来的,他们积累到了一定的数量后就可以冲抵1.8和17之间的差个,比如说他有15元的多余票,那么他的增值也就是0.2元,增值税只需要交零点二元的百分之十七。他们一般收取的费用是差价的十个点,这么他们还是赚的。这是一个互利的过程,受害的就是国家的财政。
第一次发表文章,挂一漏万,由于并不是全部了解他们的流程,再加上语言概括能力有限,只能说个大概,还不知道能不能发表,先说这么一点,如果发表了,有疑问的前辈们可以留言,我将用具体的例子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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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新医改关键在“驱鬼”
开放30年来,卫生体制改革最大的损失就是行业发展方向的迷失,以及对建国以来我国卫生事业所秉承的“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最高宗旨的违背。公益性和医疗工作是与生俱来的。把医疗事业市场化,必然导致医务人员灵魂的败坏,以及医患关系紧张。
30年前当一系列旨在鼓励医疗服务市场化的政策和措施,席卷全国的医疗机构,犹如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医院内部层层订立经济指标,过度治疗,过度检查成为了创收的主要手段,药品回扣成为医院重要的分脏链,从上到下按比例分成,很多医院管理人员每年灰色收入高到难以想象,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导致药品价格高昂,看病贵成为了国人头上的三座大山之一,对全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灾难。医院成了不折不扣的吸血鬼!不好的制度会把人变成鬼,现在如何把鬼变成人,其难度可想而知。
现在医院内上下内外已经形成了非常复杂的利益链和利益网,已经成为了吸血鬼的天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些灵魂深处只有“钱”的吸血鬼们如何能放弃即得的利益,一个字“难”!
这些“吸血鬼”这么多年吸取的民脂民膏是几万亿人民币,足以重建一个中国医疗系统,这是制度带来的原罪,任何人无法得到惩罚。
新医改给全国人民带来了希望,但是如何设计合理的制度,避免以前的弊端至关重要。在旧的体系中,医院在药品和器械的采购,医院各种日常采购和支出都存在很大的漏洞,如果在目前的现状下注入资金,如同水银泻地,在新的制度设计下,落实新医改关键在“驱鬼”,避免留下太多的漏洞。
目前中央高度重视医改工作,组成了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为组长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全国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的框架已经形成,制度的设计和试点已经展开。
国家当前主要工作是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立足当前抓好五项重点改革,注重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体制机制,着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力争在中国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有所创新,把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结合起来,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卫生需求,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政府同时加大资金投入,把保障资金安全,当作深化改革的关键。各级政府新增8500亿元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等方面。同时要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严格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用于人民群众基本需求。
这些都是良好的开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世界性难题。改革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但是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如果把药品看成一种商品的话就比较简单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非处方药品就是非处方药是指为方便公众用药,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审定后,不需要医师或其它医疗专业人员开写处方即可购买的药品,一般公众凭自我判断,按照药品标签及使用说明就可自行使用。主要是在药店销售,今天和大家介绍的处方药品的销售模式,处方药,简称Rx药,是为了保证用药安全,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审定的,需凭医师或其它有处方权的医疗专业人员开写处方出售,并在医师、药师或其它医疗专业人员监督或指导下方可使用的药品。
由处方药的定义可以看出,处方药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的消费者没有选择的权利,完全是有处方权的人决定它的使用方法和途径。除了以上的定义,我打算用非专业的白话来解释一下处方药的销售流程。
现在医院里销售的处方药模式主要是两种,一种是生产厂家直接派业务人员促销,第二种就是各种代理商的销售人员在促销。第一种药品销售很简单,就是厂家把货发到指定的配送商业公司,然后商业公司再配送到各个医疗机构(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以前的医改有规定,厂家药品必须通过商业公司,这个商业公司的主要功能就是配送给医院并收取一定配送费用)然后再派销售人员去医院促销,因为很简单,他们促销的对象就是医生,因为药品的销售建立的基础,就是一张张医生的处方单,医生被推向了药品销售的最终端环节,因为消费者是没有选择的权利的。既然是市场经济,医生作为销售环节中最重要的一环,此中肯定是会产生促销费用。
我现在重点想说的是第二种,这种销售模式才是促进医生乱开处方的最大的黑手,一般来说代理商的药品是从厂家直接采购回来,在经过招投标以后,打通医院环节,让医院采购,然后再派医药销售人员促销。一般来说这种生产厂家是没有实力在全国派销售人员去医院直销,他们只底价提供药品,然后提供底价发票,他们做的就是这些,为什么说底价呢,大家都知道,国家给药品定价都是参照进口药品来定的,一支头孢曲松钠,国家定的零售价是一百多元,但是出厂价格就是一块多钱,通过代理商的操作,这个空间可以放大到几倍甚至十几倍,这个空间是由厂家数量决定的,厂家数量多,竞争大,肯定空间就少,所以现在的代理商挑选的很多品种都是生产厂家少的,那样在招标方面可以规避掉竞价的环节,而直接入围。
我今天想说的主要内容就是,国家医改,医改,顾名思意是医药改革,而不是医疗体制改革,不从药品入手专门,而从医疗机构入手,这是本末倒置,医院如果作为一个企业来看的话,它销售的主要商品就是药品,应该从药品方面入手,现在的代理商操作药品其实很简单,主要是通过“走票”来逃避国家税收,举个例子,头孢曲松钠出厂价假设是1.8元,但是招标价格为18元,那么此中产生的增值空间就是16.2元,按照国家的税收规定是要缴纳百分之十七的增值税,及其它费用,加起来要二十二个点左右。代理商的手法是,把厂家的发票开到一个走票医药公司,比如底价票是1.8元,然后这个医药公司开出来的价格是17元,开票的对象是配送给医院的公司,那么这个增值税只有一块钱,国家收的税只能从这一块钱收取,但是走票公司会收取一定的点数,但是他们怎么来避免国家的增值税收取呢?因为他们有足够多的票源来冲抵中间的差价,比如说这个走票公司是开药店的,药店销售药品是不需要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但是他们从厂家买来的药,厂家是有发票过来的,他们积累到了一定的数量后就可以冲抵1.8和17之间的差个,比如说他有15元的多余票,那么他的增值也就是0.2元,增值税只需要交零点二元的百分之十七。他们一般收取的费用是差价的十个点,这么他们还是赚的。这是一个互利的过程,受害的就是国家的财政。
第一次发表文章,挂一漏万,由于并不是全部了解他们的流程,再加上语言概括能力有限,只能说个大概,还不知道能不能发表,先说这么一点,如果发表了,有疑问的前辈们可以留言,我将用具体的例子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