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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与病理学发展

laoxiang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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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04-11 20:50|举报|关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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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是德国社会学家。他的“以学术为业”的演讲激励过无数学子。

韦伯发现,除了经济利益的动力外,观念本身也是重塑社会的直接原因。韦伯对人类的观念、理想和经济利益给予同样的重视。

韦伯说:“行动,尤其是涉及社会关系的社会行动,在参与者眼中受到一种观念的支配,即存在着一种正当的秩序。”

由此分析病理学在医学的地位,可以看出在当下的中国,它是扭曲的——被人们的观念扭曲的。

当然,临床医生也会说,我们也被扭曲了。问题是病理被扭曲了两次。某些病理的专业可能被扭曲了3次,如细胞学或淋巴瘤病理。

 

这一现状我们可以对比美国医学界。当然,美国病理专科医师的培训我们不能比。但美国其他临床专科的培训中国的专科医师就能比了吗?那为什么病理的收入和临床比为1:2到1:5呢?并不是在绝对水平上向美国医生看齐,一个中国人在国内死了,赔20万元人民币,在韩国或美国(游客)死了,赔200万人民币。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不同。但医学内部的分配比例,似乎不应如此悬殊。

 

既然是病理诊断的信息决定手术方式、术后治疗方案,它就应该有话语权。

病理医师在目前的医院总是少数,通过个人掌握行政权利发展病理,可以一时一地改善状况,但不是根本的改变。

个人的推测,完善的医疗保险可能是发展病理的一个外部经济动力(压力)。很明显,保险公司不愿病人被误诊误治,或因此致死。它作为第3方有还有控制医疗费用总量的冲动。

 

独立的病理诊断公司,是病理学内部的发展动力,它有开发病理市场,专业化发展的冲动。在真正市场化的环境下,是可以大大促进病理的发展的。

 

 

物质条件有了,制度也有了,但是人心,也就是文化心理不改变,也于事无补。病人家属普遍不愿在病人死后尸检,就是不要家属掏钱,他也不愿意。就是倒给他钱,他还是不愿意。那制度或法律就形同虚设了。

 

西方的尸检发展了200-300年。据说魏尔啸(19世纪后期)是说服了德国皇帝才在公立医院强制尸检的。中国近代还没这回事。中国皇帝当时连自己的命都保不了,枉论其他!

 

据说现在中国一年等于美国3年,等于德法4年,那30年以后可能有希望赶上。关键得有行动。不动不变,怕是总也不得改变。也许,某一天医学发展了,不用病理检查了,不用尸检了。咱们跨过这一段好了。理论上似乎也未尝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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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于 2009-04-11 21:55:0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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