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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Dr_Lu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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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03-20 07:45|举报|关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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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引自卫生部网站,见: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yzs/s3577/200903/39513.htm

 

----------------------------------

 

卫办医政发〔2009〕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病理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病理学科的发展,根据《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具备条件的医院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对病理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病理诊断水平。目前条件尚不能达到《指南》要求的医院,要加强对病理科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严格管理,逐步建立规范化的病理科。

 

                                 二〇〇九年三月六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病理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病理学科的发展,提高病理诊断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设置病理科的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  医疗机构病理科是疾病诊断的重要科室,负责对取自人体的各种器官、组织、细胞、体液及分泌物等标本,通过大体和显微镜观察,运用免疫组织化学、分子生物学、特殊染色以及电子显微镜等技术进行分析,结合病人的临床资料,做出疾病的病理诊断。具备条件的病理科还应开展尸体病理检查。

第四条 因诊断需要取自人体的组织应按病理送检项目要求,及时完整送病理科检查。

第五条 医疗机构内的病理科应当集中设置,统一管理。

第六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应加强病理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病理科按照安全、准确、及时、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病理诊断工作。

第二章   执业条件

第七条 病理科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等条件。

第八条 二级综合医院病理科至少应当设置标本检查室、常规技术室、病理诊断室、细胞学制片室和病理档案室;三级综合医院病理科还应当设置接诊工作室、标本存放室、快速冰冻切片病理检查与诊断室、免疫组织化学室和分子病理检测室等。其他医疗机构病理科应当具有与其病理诊断项目相适应的场所、设施等条件。

第九条 病理科的人员配备和岗位设置应满足完整病理诊断流程及支持保障的需要。其中医师按照每百张病床1-2人配备,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医疗机构应适当增加。病理科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按照与医师1:1的比例配备。

第十条 病理科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出具病理诊断报告的医师应当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并具备初级以上病理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过病理诊断专业知识培训或专科进修学习1-3年。快速病理诊断医师应当具有中级以上病理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有5年以上病理阅片诊断经历。

病理技师只能负责病理技术工作,不得出具病理诊断报告。

第十一条 病理科负责人应当具有医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病理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长期从事临床病理诊断工作;三级医院病理科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以上病理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章 质量控制

第十二条 病理科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执行,保证病理诊断质量。

第十三条 病理科应当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认真开展室内质控,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病理诊断质量管理。按规定参加室间质评。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病理科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医疗、护理、医院感染等管理部门应履行日常管理职能。

第十四条 病理科应当按照规定的检查项目和技术方法开展病理诊断,不得开展已停止或规定范围外的检查项目和技术方法。新开展的检查项目和技术方法需按规定报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病理科应当加强对病理诊断报告的管理,有效保护患者隐私,并负责对出具的病理诊断报告提供解释说明。

第十六条  病理诊断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病理号,送检标本的科室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标本取材部位,门诊病历号和(或)住院病历号。

(二)大体描述、镜下描述(选择性)和病理诊断。

(三)其他需要报告或建议的内容。

(四)报告医师签名、报告时间。

第十七条  病理诊断报告正副本应当使用中文或者国际通用的规范术语,其保存期限按照病历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病理科应当加强对病理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其中病理切片、蜡块和阳性涂片保存期限为15年,阴性涂片保存期限为1年,组织标本保存期限为报告发出后2周。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病历管理和会诊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病理切片、涂片等资料的借阅和会诊制度。

第二十条  病理科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对需要校准的仪器设备和对病理诊断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应当进行定期校准。

第二十一条  病理科应当对开展的各种技术或检测项目进行室内质量控制,出现质量失控现象时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详细记录。

第二十二条  病理科应当制定病理诊断差错的识别、报告、调查和处理的程序,及时发现差错,分析产生的原因,防止再次发生。

第二十三条  病理科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记录,包括标本接收、储存、处理、病理诊断、报告发放以及试剂、耗材、仪器使用和校准,室内质控、室间质评结果等内容。质量管理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2年。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  病理科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等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 病理科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定期进行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第二十六条 病理科应当按照生物防护级别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第二十七条 病理科的建筑设计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并与其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防护级别相适应。

第二十八条  病理科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做好和加强有害样品损害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第二十九条  病理科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医疗废物,并按照规定处理有害化学液体。

第三十条  病理科应当制定生物安全事故和危险品、危险设施等意外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设置临床病理质量控制中心或者其他有关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病理科的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质量评估与检查指导。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病理质量控制中心或者其他组织开展的检查和指导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指南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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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xg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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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楼    发表于2009-04-06 18:56: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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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dingwei在2009-3-25 17:31:00的发言:

 

我总是不讨人喜欢!!!

我还想说几句: 

辅助科室和病理地位有关系吗?辅助是不是就是比别人低?(说这话不是针对楼上朋友,请不要介意,这句话天天有人讲,所以我想讲一讲。)

这不是一个价值的问题,还是一种观念与思想的问题。

这个问题很严重,正因为很多的中国病理医生也有这种观念,以至于影响技术员,做绿叶辅助医生也觉得没地位。这又如何让技术员安心工作?又如何能做好工作?

病理的地位在于你发的报告就是对的,到那会诊都一样结果,别人解决不了的你能解决。

病理地位低不是学科的错误,是病理老祖宗的错误,进人门槛太低,最主要还是病理科主任、病理医生的责任。你们没有把这个学科搞上去,有人说领导不重视,和领导打交道,让领导重视也是能力。并不是所有的病理科在医院里地位低,想想别人是怎么做到的,不是靠收入,浙江省绍兴人民有2000平方米,是中国最豪华的病理科,他们在医院有很高的地位,还有浙江省肿瘤医院,在医院也有很高的地位。。。。。收入永远比不了化验室。难道说我们永远比不上化验室?

病理医生是医生中的医生,那是要付出的,每天星期搞二个CPC,给手术医生分析一下这几天的疑难病理,回答临床医生的各种问题,给患者一个好的治疗方案,你能做吗,如果你做了,你的地位一定不会低。

一个人的地位高低不要抱怨社会、也不要抱怨行业,低头看看自己。

说来说去还是一个心态。

我是一个说起来是地位最低的病理技术员,但我没觉得自己地位低,因为我做好了自己的工作,因为我做的是别人所需要的,是对社会有益的。做什么事都要有人知道才有地位?默默无闻就没有地位?尽管我们医院都是高学历的,对于我这样一个大专生来说是最底层的,几乎在医院里已经成了大熊猫。但可以说我在医院很有地位,大家都尊重我,医院领导也很信任我。

地位是一个人做人、做事、做学问换来的。

其实并没有人看不起病理医生,是病理医生自己看不起自己!!!

病理诊断和病理技术应该是两个学科。为什么病理技术一定要和病理诊断在一起呢?病理诊断是医生的事情,病理技术是技师的工作。现行的模式制约了病理行业的发展。试问临床医学和临床检验在一起吗?临床检验开展工作会在临床医生的领导下开展吗?病理技术应该独立出来,有自己的思路和主观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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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wei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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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楼    发表于2009-04-09 08:34: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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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和绿叶本来就是二样东西,何必一定要长在一起?一棵树长鲜花,一棵树长绿叶不是更好?不知道没有了绿叶鲜花还会开吗?没有了诊断,技术有什么用?技术还会发展吗?谁都不想当绿叶,绿叶真的那么不幸吗?连绿叶都做不好,还有什么能力做鲜花?!

是金子总会发光,不管他做什么。

我会很好的把绿叶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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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观点纯属个人偏见,希望大家独立判断,正确引用!中华病理技术网:http://www.zhbljs.com/

clinwu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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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楼    发表于2009-05-03 10:09: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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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理科人员都可增加许多,奖金怎样才能保证不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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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wzfh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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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楼    发表于2009-05-18 16:10: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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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clinwu在2009-5-3 10:09:00的发言:

 病理科人员都可增加许多,奖金怎样才能保证不下降?

好像不用担心,人多人少都一样,病理科的奖金不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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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胞核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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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楼    发表于2010-04-12 14:45: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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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社会,经济地位决定社会地位。同样社会地位决定经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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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in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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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楼    发表于2010-07-05 20:15: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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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并不完美,但是它至少是目前病理维权的依据之一。

同志仍需努力,期待“物极必反”这种特殊现象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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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病理/粉蓝医疗

为基层医院病理科提供全面解决方案,

努力让人人享有便捷准确可靠的病理诊断服务。


yiiling10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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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楼    发表于2010-12-24 12:46: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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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科的准备发展一下,遗憾懂的人出国了,后继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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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lina12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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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楼    发表于2010-12-25 18:46: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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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问一下如果我有片子怎么上传请大家帮我会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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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贵相知,何用金与钱?

jianglina12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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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楼    发表于2010-12-25 18:47: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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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多学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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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xr66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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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楼    发表于2011-02-15 13:47: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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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看到此帖,先支持真应该让我们那主管好好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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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龙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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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楼    发表于2011-06-18 10:10: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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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担心政策出台,没有人执行啊~!从来政策都是好的,执行下去都有困难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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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蚂蚁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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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楼    发表于2011-06-18 22:31:00举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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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至现在我们还不曾从行政管理部门接到过此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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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然后知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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